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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锂电配套标准厂房项目东环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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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于2026年9月14日****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温州园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楼 联系人:陈桦 电 话:176****9274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路****号同晖府D区1-1#****楼, 联系人: 郑武杰(项目负责人)、陈丽锦、林艺妍、陈慧芳 电 话: 153****6957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福鼎市锂电配套标准厂房项目东环路工程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1、福建宏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投标单位提供的企业资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3.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第3.1.5条款,否决其投标。 2、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有关编制人员情况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不符合5.商务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第5.1.1条款,否决其投标。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湖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2323914 元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现行其他相关标准和规定。 工期: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网分部工程需在开工后120日历天完成分部验收。 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湖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张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证号:浙1332021202200185 六、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七、中标候选人的类似业绩 长三角产业合作区(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府前路南延(南华山路至235国道段)道路新建工程 八、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的商务、技术、报价等评审结论、打分情况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委1(371X,组长)、评委2(2018)、评委3(0510)、评委4(0329)、评委5(3011);清标小组成员:清标成员1(001X)、清标成员2(005X)、清标成员3(0096)、清标成员4(0528)、清标成员5(0018);定标委员会成员:定标成员1(0015)、定标成员2(2577)、定标成员3(0011)、定标成员4(0018)、定标成员5(2034) 十、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一、公示其他内容 1.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共计1家:名单【江西省荣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中标人名称:湖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02323914元(含暂列金:3299266元,暂估价13680元); 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左勇,职称证书编号:G3300283176; 拟派出施工管理人员: 市政工程施工员:宋文超(证书编号:0331610493316006878), 市政工程施工员:戴明峰(证书编号:0331710493317005886) 设备安装施工员:沈国栋(证书编号:0331710393317001797), 市政工程质量员:金峻(证书编号:0331510993315003707), 材料员:潘爱萍(证书编号:0331511193315010257), 机械员:潘峰(证书编号:0331511293315002546), 安全员:滕清(证书编号:浙建安C3(2008)6500079) 安全员:王颖(证书编号:浙建安C3(2012)6500170) 劳务员:董超(证书编号:0331411393314005213), 3.现场抽取的K值为8.29%,评标基准价为104171503元。 4.清标小组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1)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102686833,报价得分95.72,排名第一; (2)飞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2664838,报价得分95.66,排名第二; (3)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2598853,报价得分95.47,排名第三; (4)福建嘉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2410905,报价得分94.93,排名第四; (5)湖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2323914,报价得分94.68,排名第五; 5.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方案,采用最低投标价定标法。定标委员会应选取定标候选人中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低湖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6.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7.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试行)》(闽建〔2025〕5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8.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城乡建设局; 地址:****路****号; 联系电话:0593-***5050、0593-***8220。 十二、公示时间 2026年9月18日 至 2026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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