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南阳镇S255东侧、惠民河南侧A地块(A-0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就启东市南阳镇S255东侧、惠民河南侧A地块(A-0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概况:本项目地块位于启东市南阳镇S255东侧、惠民河南侧A地块(A-01),面积约67亩;该地块历史用途为农业用地,现拟变更为住宅用地。根据相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服务内容:进行所确定项目地块土壤调查,开展场地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第一阶段通过调查摸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识别污染隐患等方式完成污染识别;经第一阶段调查判断存在污染风险或无法排除污染可能的,按相关规定开展第二阶段采样分析,通过现场采样、检测分析、专家评估等方式,初步查明所涉地块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和范围。调查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完成调查工作,并出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调查目的、技术依据、现场采样和检测分析方法、数据分析及结论等,完成报告送审并配合完成评审程序。
若地块一阶段调查识别出地块存在污染风险或无法排除污染可能、不能满足土地出让相关要求的,则启动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工作。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核心工作为系统性排查场地环境现状,精准识别并划定地块内潜在污染区域,全面甄别场地污染物的类型,通过现场勘查、取样分析等方式,科学研判各区域的污染程度,完整摸清地块污染基础情况、污染特征及初步环境隐患,形成完整的二阶段调查工作成果,为后续场地环境管控及相关后续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基础数据支撑。
二阶段初步调查的采样分析工作,以通过专家评审的采样方案为准。
检测指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规定的45项基本项目,并结合地块历史使用情况识别特征污染物、增测相关检测项目。
3.质量要求:调查成果报告必须符合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及最新相关规定的要求。
该调查最终成果须通过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评审专家以及采购方组成的评审小组的论证评审。
4.服务期限:
若仅完成第一阶段调查即告结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和专家评审;
如需开展第二阶段采样分析工作: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内完成全部报告编制和专家评审。
5. 成果要求:报告需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等国家标准,检测数据须由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CMA)的检测机构出具。
二、约定事项:
1.市场询价表及相关材料于2026年9月20日17:00前送达或以邮寄方式寄出(邮寄以邮戳为准)。接收地址为:****路****号****楼(南通润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陆庆燕,联系电话:135****0066。
2.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的工资、社保、差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报告编制、专家评审费、会议费、资料印制、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其他一切费用。
无论本项目最终仅完成第一阶段调查即告结束,还是需进一步开展第二阶段采样分析工作,合同总价均不作调整。
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国家政策性调整、地块历史复杂性及二阶段调查工作量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3.报价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单位法人证书。
4.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被列入采购单位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6日
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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