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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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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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批准的公路工程乙级监理资质。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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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绩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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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自 2018 年 11 月 13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 独立完成过不少于 9KM 的三级公路及以上 新建或改扩建 工程项目监理业绩至少一个。 注: 业绩应上传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http : //****.gov.cn )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网页截图彩色扫描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上传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页截图彩色扫描件并注明查询路径。 ***网***网页截图中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和评分因素,则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监理项目评定书(交工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以证明该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和评分因素,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以认定。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条件 (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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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誉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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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同时满足: ①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 ②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③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 2022 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 级。 ④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名单。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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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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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
1 人 |
1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公路工程专业); 2 、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且投标人应上传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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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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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
1 |
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且投标人应上传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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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员 |
2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交通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监理业务培训证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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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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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 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 1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 2 ) 2022 年度被江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 3 )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高的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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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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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帐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网上上传原件扫描件) (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6 )投标人无联合体形式投标。 ( 7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8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9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10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11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12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5 项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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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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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4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6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5 项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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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 。 (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4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 )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7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8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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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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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 40 分 主要人员 : 25 分 业绩: 15 分 履约信誉 : 10 分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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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 1 )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 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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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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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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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 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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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技术建议书 |
40分 |
监理方案和措施 |
质量监理 |
4 |
阐述得好得4 ~3.6 分,较好得3. 6~3.0 分,一般得 3 . 0~2.4 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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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监理 |
4 |
阐述得好得4 ~3.6 分,较好得3. 6~3.0 分,一般得 3 . 0~2.4 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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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监理 |
4 |
阐述得好得4 ~3.6 分,较好得3. 6~3.0 分,一般得 3 . 0~2.4 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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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阐述得好得4 ~3.6 分,较好得3. 6~3.0 分,一般得 3 . 0~2.4 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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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 |
5 |
阐述得好得5 ~4.5 分,较好得 4.5~3.75 分,一般得 3.75~3.0 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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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 |
4 |
阐述得好得4 ~3.6 分,较好得3. 6~3.0 分,一般得 3 . 0~2.4 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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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
10 |
阐述得好得10 ~9 分,较好得 9~7.5 分,一般得 7.5~ 6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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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工程的建议 |
5 |
阐述得好得5 ~4.5 分,较好得 4.5~3.75 分,一般得 3.75~3.0 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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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主要人员 |
25 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基本分 |
19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 19 分。 评审依据:网上上传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 , 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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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
6 分 |
1、每增加一个担任三级公路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工程项目总监、副总监(或驻地、副驻地监理工程师)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评审依据: 业绩应上传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http : //****.gov.cn )中查询到的个人“业绩信息”***网页截图彩色扫描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上传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页截图彩色扫描件并注明查询路径。 ***网***网页截图中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 满足 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和评分因素,则投标人应提供监理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的彩色扫描件,以证明该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和评分因素,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以认定。 2、持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以上的加2分。 评审依据:网上上传有效的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 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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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 F - 偏差率 ×100× E1 ; ( 2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 F +偏差率× 100× E2 。 其中: F 是投标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10分, 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1.0 分, 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0.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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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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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 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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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其他因素 |
企业业绩 |
15 分 |
基本分 |
9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 9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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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加分 |
6 分 |
投标人每 增加 一个独立完成过不少于 9KM 的三 级公路及以上新建或 改扩建工程项目监理业绩的加 2 分,最多加 6 分。 评审依据: 业绩应上传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http : //****.gov.cn )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网页截图彩色扫描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上传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页截图彩色扫描件并注明查询路径。 ***网***网页截图中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 满足 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和评分因素,则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监理项目评定书(交工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以证明该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和评分因素,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以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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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誉 |
10 分 |
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对投标履约信用进行评分。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三年任意一年信用评级为 AA 级的得 10 分, A 级的得 8 分, B 级的得 6 分, C 级及以下不得分。 (没有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按 B 级确定) 评审依据: 网上上传有效的 ***网页截图 彩 色 扫描件 ,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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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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