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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人民医院(湖边镇卫生院)基层特色科室建设-消化内科2项目(项目编号:GZJP2026-KF-J001)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09-02招标公告-公告竞争性谈判江西 - 赣州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基层特色科室建设-消化内科2
项目预算 30万
省份/直辖市 江西 所属地区 赣州市
采购单位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联系方式 0797-***8663
代理机构 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刘鹏 199****3292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项目概况

基层特色科室建设-消化内科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平台https://****.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28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P2026-KF-J001

项目名称:基层特色科室建设-消化内科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0000.00 元

最高限价:250000.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采购品目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经财购2026F000221280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1 3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0日内交货,包括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第/ 种措施进行: (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的,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占比不得低于(含)预算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含),且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响应供应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2)以合同分包形式参与响应的,响应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分包的,须不得低于(含)预算总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含)。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3日 00:00 至 2026年09月10日 00:00

地点:***平台https://****.cn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6年09月28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中心****道****号

五、开启

2026年09月28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中心****道****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响应供应商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响应供应商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 操作流程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s://****.gov.cn),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400****000江苏国泰新点公司)。“不见面开标”登录地址:https://****.gov.cn:4183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2.响应文件上传: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平台(网址:http://www.****.cn),逾期作无效响应处理。 3.谈判方式:开启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谈判顺序由谈判小组决定。 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企业(含视同中小企业);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6.付款方法:货物安装调试使用一个月经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合同总金额的90%,余款10%在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7.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电子化竞争性谈判文件。 8.***网有可能显示公告概要预算金额和显示公告正文预算金额不一致的,以显示公告正文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人民医院(湖边镇卫生院)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湖边镇赣通大道与华鑫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797-***8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道****号3栋

联系方式:199****3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鹏、刘霞、邹琴

电话:199****3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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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95/fwO3XaABLRKCxEZfbEH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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