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围绕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提升和完善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水平,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苏农计〔2025〕18号、苏财农〔2025〕36号)等文件规定要求,支持规模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治提升,现遴选项目实施主体,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县域适养区内畜禽养殖场企(户)。
二、建设内容
畜禽养殖场新建源头控污节水设施(节水碗式饮水器、雨污分流设施),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收贮设施设备(固粪堆积、液粪收集发酵等)、处理设施设备(养殖臭气控制、粪污无害化处理等)和利用设施设备。
三、申报条件
1.养殖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已在农业农村部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备案,取得养殖代码;
4.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请不同专项资金,有规定明确需省级支持的项目除外;
5.近三年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无未修复的严重失信行为;
6.近三年未因违反有关规定被禁止申报专项资金;
7.建设内容在2025年开工或者在建;
四、资金和奖补办法
项目奖补资金全部为省级资金,项目建设总资金按照省级财政资金30%,自筹资金70%以上。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予以奖补,工程建设采取招标或议标的方式,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建成后,报县农业农村局邀请专家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资金。
五、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承诺书自主申报,经所在镇街审查同意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技术、工程、财务等方面的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拟定项目立项意见,报经局班子会集体研究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立项;项目立项获批后,申报单位及时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班子会审定批复实施;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项目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方案调整应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
六、申报期限
项目申报期限截止至2026年4月10日。
七、申报材料
1.2025年盱眙县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更新项目申报书(附件1)。
2.盱眙县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更新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
3.2025年盱眙县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更新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
八、其他要求
1.申报主体应确保提供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
2.项目建设内容必须确保正常使用、达到绩效,不发生环境影响问题,粪污(肥)去向可溯、台账记录完备,承诺必须落实到位,如违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报人需提供资质、征信以及用地等证明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以及佐证资料一式五份,统一A4纸装订,于2026年4月10****大厦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本。凡逾期申报或申报资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国平,联系电话:0517-****5891,电子邮箱:hj****@****.com。
附件:1.2025年盱眙县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更新项目申报书.docx
2.盱眙县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更新项目申报承诺书.docx
3.2025年盱眙县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更新项目实施方案.docx
盱眙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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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963/YWHOPZ0BXPVcpvRsDDt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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