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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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扬中鼎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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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油坊镇新材料产业园生物质能清洁供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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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扬中市油坊****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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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镇江环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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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项目将原址(****路****号)的20吨生物质气化炉设备拆除,在新址(扬中市油坊****路****号)新建1套15吨、1套25吨的生物质燃气锅炉设备。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蒸汽14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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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措施:合理规划布局,减少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水封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锅炉排污水经槽车托运至扬中市祥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废水接管标准执行《****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相关标准;扬中市祥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排至长江,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本项目运营期四周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运营期废气主要是生物质燃气锅炉燃烧废气以及逃逸产生的氨气,项目2台锅炉的废气分别经各自配套的“低氮燃烧+SNCR 脱硝工艺”处理后,与各自配套的脱硝系统产生的氨及臭气浓度一并经“石灰石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并通过1个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锅炉燃烧废气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表1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逃逸氨及臭气浓度有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中相关排放标准值,且逃逸氨质量浓度应满足《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178-2021)中小于8mg/m³的要求。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贮存、处置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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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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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5870 通信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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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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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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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992/AzY-PJYB3TRrZyDJGvB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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