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湖南省虞公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方环境管理托管服务项目。采购人为湖南省虞公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入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虞公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方环境管理托管服务项目。1.2 采购人:湖南省虞公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无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岳阳市湘阴县三塘镇黄陵港村,湘江右岸,湘阴湘江大桥下游16公里处。项目新建4个3000吨级(兼顾5000吨级)泊位,其中多用途、散货泊位各2个,均位于规划多用途泊位区和散货泊位区的下游端,其中2个多用途泊位占用岸线259米,2个散货泊位占用岸线263米,工程设计吞吐量990万吨/年(含8万TEU)。为严格落实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现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环境管理托管服务。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针对虞公港进行环保隐患排查及整改技术指导;排污口监测及数据上报;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保养及检修巡查;排污许可证维护申报及年审配合;环保制度及档案的建设和管理,以及协助迎接各级环保检查等常态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环保专题培训,并落实危险废物全流程规范化管理;现场办公等。
2.2 供应商须按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的要求提供本项目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3质量要求:为保证服务质量和品质,一般故障解决问题时间不超过2小时,重大故障解决问题时间不超过6小时。若有必要进行现场排障,则须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赶到现场。针对无法解决的故障,应协调厂商提供技术支持,必要时协调厂商共同到现场进行故障解决。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 人员及应急响应要求:
(1)供应商应至少配备两名执有有效环境保护工程师证书的现场办公人员,法定工作日须在采购人指定地点驻场办公,办公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2)应急响应:工作日现场办公人员及时响应处置;节假日期间,要求相关人员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
2.6 服务地点:湖南省虞公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3.1.1依法设立的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相应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供应商应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环境检测专项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3.1.3财务要求:无。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3年8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完成过1个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相关业绩或1个环保设施运维相关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证明供应商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已完成的证明文件(以下任一形式均可:①经业主单位签字或盖章的验收报告/验收单;②业主单位出具的签字或盖章的履约评价/满意度证明;③银行出具的该合同项目收款凭证或发票复印件)。
注:供应商提供业绩要求证明文件时,允许供应商对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进行遮挡,但遮挡部分不得影响评委判断该业绩的规模、时间、品牌等是否符合业绩要求,否则视其为无效业绩。
3.1.5 信誉要求:无。
3.1.6 人员要求:供应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保护工程师证书,提供上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承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严格遵循第五章“采购需求”配备足额履约人员,同时依法为全部人员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和保额至少伍拾万元的商业保险,提供签字盖章承诺函。
3.1.7 其他要求:无。
3.1.8 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的证明材料: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须在响应函内承诺。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一)“响应函”。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网”(htt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采购文件获取
4.1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至 2026 年 9 月 20 日,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30,前往湖南省虞公港****楼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采购文件;采购人将同步自主核查各供应商信用信誉情况。4.2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扫描件:
4.2.1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4.2.2依法登记证书扫描件;
4.2.3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5 最高限价
5.1 本项目最高限价(含税价):采购人为本次采购编制了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价(含6%增值税):壹拾叁万叁仟元整(小写:¥133,000.00元)。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含税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5.2 最高限价包含劳务外包用工人员劳务费、交通费、食宿费、利润、税金五项保险费、劳保用品费、人员工伤赔付(安全风险)、年度三节加班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5.3 各供应商应依据中国税法规定及自身纳税人身份,在响应函中明确适用税率、含税价及不含税价,不含税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供应商税率不一致时,采购人将按响应函中的不含税价进行评审(排序或计分),不含税价仅用于评审,合同价为含税价。
5.4 供应商须确保其适用税率的合法性及报价的准确性,若供应商税率、含税价或不含税价计算错误,导致采购人损失,采购人有权从合同款中直接扣回等额损失。
5.5 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的幅度:10%。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须于2026年9月23日17时30分前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湖南省虞公港****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不予受理。7 评审办法
7.1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7.2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报价核查,采购人应按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平台(http://www.****.com)、***网站(http://www.****.com)、****城***网站(http://www.****.com)上发布。9 监督部门
本次采购监督部门为湖南省虞公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电话:0730-***0100。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虞公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三塘镇湖南省虞公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楼)
邮 编:41460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786088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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