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潭湖、车么岭水库清淤项目前期工作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丰县潭湖、车么岭水库清淤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至施工图编制等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
2.2项目总体计划建设内容:对两座水库库区淤积区域实施清淤作业,其中潭湖水库淤积量为278.63万立方米,车么岭水库淤积量为183万立方米。
2.3总投资估算金额及招标金额:工程总投资约20773万元,其中潭湖水库12538万元、车么岭水库8235万元。本项目设计咨询服务费招标控制价金额:5654300元。
2.4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项目建议书、可研、工程勘察及工程测量、初设、施工图编制。
2.5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施工图编制满足业主进度要求。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勘察及设计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本项目不接受非国有企业自主评审的内部职称)。
(4)投标人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本项目不接受非国有企业自主评审的内部职称)。
(5)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需提供本单位开标前连续六个月的(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缴纳“五险一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及住房公积金,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如因政策原因,投标人无法开具开标当月的上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需提供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开具该月社保证明的情况说明、政府部门/社保部门发布的社保管理规定或者政府部门/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管理说明扫描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材料的二维码等查询信息应保证清晰可识别,无法查询的后果自负,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
(6)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相应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投标人开***平台***平台公示且信息登记状态为验证通过。
(10)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报告)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注:以上第(1)至(5)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且清晰可辨;第(6)至(8)条需投标人自行出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至电子投标文件;第(9)、(10)***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10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平台(网址https://ww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投标***平台***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5.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平台(网址https://www.****.cn)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开标地点****中心。
6.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平台予以拒收。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平台(网址https://www.****.cn)、***网站(http://www.****.com)上发布。
9. 其他
9.1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者上传投标文件空白、无实质性内容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平均值计算,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9.2如交易系统预警,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平均值计算,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3)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异常一致;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核查分析,发现实质性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存在两处以上错误内容一致;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利用数字化手段涉嫌串通投标情形。
9.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9.4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9.5各潜***网主体信用中完成“水利勘察设计单位”注册登记,并以“水利勘察设计单位”***网进行本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和上传投标文件。具体操作中遇***网服务热线:0512-****8507。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丰县水利局
地址:江****大道****号
联系人:夏丽安
电话:177****22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东****路****号(****楼)
联系人:刘克丞
电 话:139****2625
行政监督:南丰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94-***2449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03/w0UXqaABni4p5U9XskAn.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