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鉴证服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成立于2007年12月17日,业务范围主要有政府投资项目及市政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旧城区土地整理与开发,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与管理,****城市公共设施投资、建设和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勘测、岩土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咨询,房屋租赁。 根据2025年年度审计结果,建工集团2025年营业收入为1451万元,利润总额约4100万元。 二、202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鉴证服务内容 (一)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鉴证目的 通过执行规定的鉴证程序,出具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鉴证报告,并协助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填报与审核工作。
(二)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鉴证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60100665149686B)。
(四)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鉴证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4.《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业务准则》(中税协)等。
(五)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鉴证内容
1.验证纳税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包括收入、成本、费用、资产税务处理等);
2.审核税收优惠适用的合规性
3.检查税前扣除项目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4.核实税款缴纳情况
5.审查关联交易与转让定价安排的税务合规性
6.识别并评估税务风险点
7.防范税务内险
三、服务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已在税务机关完成备案,并具血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业务备案:已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中税协)完成汇算清缴鉴证业务备案。
(二)人员要求
项目组成员总数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包含1名执业税务师(须通过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完成注册)。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税务师职称,且拥有3年以上税务鉴证相关工作经验。中选单位所派人员必须与采购文件中拟派人员一致,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否则,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三)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天内进场开展工作;于2026年5月15日前,出具202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并协助完成《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报及审核。 四、采购须知 (一)采购控制价
本次2025年度建工集团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含税),该价格包含完成202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并出具鉴证报告等一切费用。报价不得超过此控制价,否则按弃权处理。
(二)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结果不对外公布,仅通知中选人。(具体评审规则详见第二章采购方法及标准)。
(三)响应文件投递事宜
1.响应文件组成
(1)承诺函;
(2)报价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
(6)税务师事务所2022年至今承担过的相关税务审计业绩情况资料;
(7)人力资源配备相关资料:拟派本项目人员名单及人员身份证、注册证/职称证、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提供至响应截止时间前至少3个月社保缴纳记录);2022年至今项目负责人类似税务审计业绩情况(需提供相应业绩材料作为佐证,如报告正文及签字页或其他可以证明业绩的材料);
(8)税务审计工作方案;
(9)提供近两年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暂停执业的承诺书;
(10)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
2. 响应文件密封
以上所有材料,添加目录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要求盖章密封和加写标注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3. 响应文件递交
(1)投递截止时间:2026 年 4月17 日 17 时;
(2)递交地点:****广场路 1 号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3)联系人:林先生
(4),电话号码:号码搞成座机。
(四)无效报名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报名予以否决。
1.营业执照未在有效期内;
2. 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函未加盖采购人公章的;
3. 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的;
4.如承诺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的,但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委托书(原件)的;
5. 响应文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采购文件要求的;
6. 响应文件报价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比选限价的;
7. 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8. 响应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名文件,或在一份报名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名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采购方案的除外;
9. 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期限的;
10.以他人名义报价、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中选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报价的。
五、其他说明
本次提供材料仅供各单位制作报名材料使用,严禁外传,一经发现,我司将保留法律追诉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本比选说明由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鉴证服务采购公告(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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