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5日-2026年7月2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1619。
通讯地址:****楼(****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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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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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盐超永物贸有限责任公司新增码头配套料库及辅助设施项目 |
海盐县百步镇百联村1****路****号 |
海盐超永物贸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利用现有的1个500吨级泊位,将现有6.5T起重机更换为8T起重机,新增轮式装载机、智能污水柜、空压机等设备,在现有场区新建4个6000T水泥筒仓(配套输送管道和除尘设备)、1个约500m2半密闭金属材料堆场;装卸货种由砂石料、煤调整为砂石料、煤、水泥、金属材料(钢材、铝合金、铜)、粮食(主要为玉米粒)。本项目建成后,设计年吞吐能力为砂石料2万吨、煤3万吨、水泥4万吨、金属材料2万吨、各类粮食10万吨。 |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不接纳船舶含油污水、废油等污染物;船舶生活污水经智能柜处理达标后***网,员工生活污水经***网;洒水降尘、场地冲洗、洗车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场区内排水沟收集后纳入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水泥采用密闭管道输送至密闭筒仓内,并在每组筒仓排气口配套布袋除尘器,排气粉尘经治理后排放。每组筒仓卸料口管道均采用双层密闭措施,内层管道为卸料管道,管道直接通入汽车进料口内部,外层管道为集气管道,底部加橡胶裙边,直接压在汽车进料口上,将其完全覆盖,形成封闭空间收集粉尘,收集的粉尘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治理后无组织排放;粮食卸船采用起重机的机械抓斗将其直接装卸到现场等待的运输车辆,装卸时配套有导料槽降尘装置,使粮食缓慢下落,减少粉尘产生量,产生的粉尘均为无组织排放;另外,码头场地定期洒水抑尘,可以进一步削减粉尘排放量。优先选用低噪设备;起重机基础加固;加强船舶运输管理,禁止鸣笛;加强码头内车辆运输管理,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加强管理,减少人员作业噪声的产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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