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7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1619。
通信地址:****楼(****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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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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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207秀洲至仙居公路南湖区科技大道至海盐县盐于公路段改建工程-110kV齐高1248线7#-8#、11#-12#迁改工程 |
嘉兴市海盐县境内 |
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卫康环保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本工程改造线路路径长1.463km,其中单回路电缆(井1~井10)路径长0.637km,单回路架空线路(#01~#05)路径长0.391km,利旧调整架线(原#5~#01、#05~原#12)路径长0.435km,新建钢管杆5基;拆除单回路架空线路(原#7~原#11)路径长1.06km,拆除杆塔5基(其中钢管杆1基,铁塔4基)。 |
1、大气环境:开挖土方集中堆放,采取围挡、遮盖措施,及时回填或清运;定时洒水清扫;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密闭运输,不得沿途撒、漏。 2、地表水环境:合理组织施工,施工废水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则依托当地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 3、声环境: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计划安排在昼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设备不用时应立即关闭。运营期通过合理选择高压电气设备、导体等以及按晴天不出现电晕校验选择导线等设施。 4、固体废物:在施工现场固定位置设有垃圾桶,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然后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场所妥善堆放处理;回填后多余的土方堆至塔基范围内,并采取适宜的植物防护和工程防护措施;改迁线路拆除后的旧铁塔构架、导线、金具等设施由电力公司进行回收处置,废旧基础应在线路拆除后尽快清除。 5、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按设计占地面积、样式要求开挖;缩小施工作业范围;施工材料有序堆放;施工结束后表土作为植被恢复用土;对临时占地,施工完成后应尽快实施植被恢复。 6、电磁环境:新建架空线路合理选择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严格控制导线对地最小距离。本工程地下电缆敷设于排管中,排管均采用以电缆保护管作为衬管外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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