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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法庭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12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询价福建 - 宁德市 - 寿宁县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科技法庭建设项目
项目预算 20万
省份/直辖市 福建 所属地区 宁德市 - 寿宁县
采购单位 寿宁县人民法院 项目联系方式 曾先生 0593-***6508
代理机构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0593-***1696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项目概况

受寿宁县人民法院委托,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 TYXJ-[2026]-045、科技法庭建设项目 组织询价,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潜在供应商应按本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XJ-[2026]-045

项目名称:科技法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包1(科技法庭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询价保证金:2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科技法庭建设项目

1(项)

科技法庭建设项目

2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交付及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其他要求:①本采购文件未列明但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包括3C、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承诺函或相应证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②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识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9-24至2026-09-2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路****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获取询价通知书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获取询价通知书手续: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受理;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附件《报名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本公司邮箱(16****@****.com)。未办理获取询价通知书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售价:免费(电子版)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9-30 15:00:00(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路****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

六、开启

时间:2026-09-30 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路****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项目询价的相关信息(包括询价通知书的修改补充)及资料下载,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平台https://****.com发布,***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寿宁县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路****号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方式:0593-***6508

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德市****路****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

联系人:应女士

联系方式:0593-***1696

附1:账户信息

询价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账 号:137010100100336893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供应商应按照所报采购包的询价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询价保证金。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询价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询价保证金”。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3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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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0984/3EtxzqABni4p5U9XMn_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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