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08 09:40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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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环保措施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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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义乌市丽丰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工艺品搬迁扩建项目 |
****路****号 |
义乌市丽丰工艺品有限公司 |
义乌市丽丰工艺品有限公司拟投资400万元,租用****路****号的闲置厂房4500平方米,布置金属工艺品生产线。预计建成后形成年产200吨工艺品的生产规模。 |
无 |
报告内容真实,将严格要求落实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
1、废水:生活污***网。 2、废气:铸造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再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点钻、滴油及固化、UV打印废气经密闭收集(配套相应的送风系统),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合理布局;安装隔声门;采用建筑物隔声。 4、固废:含切削液金属渣、化学品废原料桶、废抹布及沾染胶水废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固废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一般包装废料、炉渣、废布袋、收集的粉尘等收集后,实行资源化再利用;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 |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4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0072
通讯地址:****路****号****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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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116/TRinGqEBLRKCxEZfoYL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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