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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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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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岛米鱼洋防火巡护道与农村公路共建项目 |
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对峙村 |
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对峙村集体经济组织 |
项目起于仙人桥北侧山体,与规划巡护道顺接,由南向北从仙人桥村庄中部穿过,继续沿山体展线,终点位于仙人桥南侧山体,与规划巡护道顺接,路线总长约0.446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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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落实大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 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文明标化施工,设置围挡、分段作业、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和硬化道路,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危害,必要时采用水雾以降低和防止二次扬尘;加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发动机的维护和保养,保证车辆设备良好运行,使用合格的燃油等,可减少尾气排放;对运输车辆将加强管理,减少怠速时间,制定合理运输路线。营运期:定期对道路进行清扫和洒水抑尘,保持路面整洁,对于破损路面及时修补,以避免车辆驶过时引起道路扬尘。 二、落实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场地四周布设截排水沟,并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作为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使用,不外排;同时,根据沉淀池内淤积淤泥情况,及时进行清掏,并就地填埋,避免造成水土流失;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三、落实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对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建筑废料应进行分类处理,对废木材、金属等在质量允许的条件下收集后可回用于工程,不能回用的建筑垃圾运送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垃圾堆场处置,严禁随意运输,随意倾倒;土石方堆放于临时堆土场,严禁乱丢乱弃、随意倾倒,严禁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利用当地居民现有的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分类化管理和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尽可能选用性能良好的高效低噪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振动较大的设备可使用减震器,同时尽可能采用低噪声的先进施工工艺;科学优化施工平面布局,高噪声作业区布设至场地中部、远离噪声敏感点,严控高噪声设备同步作业;施工场地增设3m高隔声围挡,强化临时隔声效果;合理规划物料运输时间与路线,途经敏感点时车辆减速慢行、严禁鸣笛。 营运期: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和防撞设施。 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为减免工程施工造成的不利影响,工程设计中应尽量减少施工影响面积,以便把施工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降至最低。施工完成后,应对道路边坡区域进行复绿工作。为了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绿化恢复主要采用当地树种、草种,最好利用原自然植被进行恢复,具体可采用人工栽植幼苗的方式,遵循夹杂混合种植、密度适宜、杜绝纯林的原则。并实时跟踪恢复情况,确保生态影响降到最低。营运期:应采取限制车速,限制鸣笛等措施,并在沿线设立标识标牌,告示并提醒来往车辆及行人,加强对沿线生态环境保护。 |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4日~2026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3820628
通讯地址;舟山****街****号(****中心),邮编:316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评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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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135/SP0lIqABLRKCxEZfzi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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