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招标采购网
全国 切换省份
现在关注公众号,免费订阅环保招标关键词去订阅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23日对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5-06-23拟建项目浙江 - 舟山市 - 嵊泗县 关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洋山大梅山区域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工程

舟山市嵊泗县洋山镇大梅山北侧

嵊泗县洋山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新建2幢综合用房,其中1#综合用房建筑面积1640.88平方米,2#综合用房建筑面积1135.88平方米,总用地面积约3003平方米(约合4.5亩),总建筑面积约2776.76平方米。

本项目在公示期间,环保部门、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包括支持和反对)意见。

企业对上报审批的环评报告内容负责,并在项目建设、营运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和贵局审查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积极履行环保义务,确保各类污染物按要求达标排放。我单位将积极配合环保评估和验收工作,尽快完成环保审批相关程序。如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出现环境纠纷,我单位将立消除污染,处理好关系,并承担相关责任。

施工期: 1、废水:(1)在临时施工场地设置移动厕所,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初步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洋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2)***平台、集水沟、沉淀池、泥浆池,废水通过收集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车辆冲洗(3)混凝土养护水自然蒸发,少量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4)严格控制施工生产中设备用油的跑、冒、滴、漏(5)施工单位应做好围挡、物料集中堆放,必要时用篷布覆盖等。 2、废气:(1)洒水降尘、物料堆放加盖篷布、进出车辆进行冲洗、车辆限速、风力较大时停止施工(2)对施工设备定期的维护保养(3)易产生扬尘的散装物料、渣土和建筑施工期垃圾的运输必须进行密闭式运输(4)建设施工工地周围设置硬质密闭围挡(5)禁止施工现场拌制混凝土,使用商品混凝土。 3、噪声:(1)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对打桩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限时作业(2)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控制超载、禁止高音喇叭鸣放和限速行驶处理措施(3)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作业时间,加强对施工场地的监督管理(4)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施工场地设置围挡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5)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活动时间,选用低噪声车辆,运输途中尽量减少鸣笛。 4、固废:(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2)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尽可能回用,若不能回用,清运至政府指定位置消纳(3)严禁将生活垃圾混与建筑垃圾一同处置,更不可随意堆放、丢弃。 陆域生态: (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范围外私自占地堆放施工机械或建筑材料(2)施工建筑垃圾应进行统一处理后,集中运出施工区以外,杜绝随意乱丢乱扔,压毁林地植被和农作物(3)对废水采取可靠的措施进行处理,不发生污染水源事故,以减少对周围植被的影响(4)施工中尽可能减少高噪声作业,以尽量减少对动物的直接伤害(5)对施工区主要是采取临时排水、覆盖等措施(6)主体工程完成后拟尽快完成清场,使之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减轻施工期造成的景观影响(7)营运期避免夜间强光、远光照射,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的干扰(8)营运期加强车辆限速鸣笛管理,同时设置禁鸣标示,减少车辆噪声对周围野生动物的影响。 营运期: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洋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定期清理地面,洒水降尘,减少扬尘。 3、噪声:加强车辆限速鸣笛管理,同时设置禁鸣标示,减少车辆噪声对周围野生动物的影响;加强车辆行驶管理。 4、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137/w93Cm5cBfGwRW2f37sYW.html

浙江环保招标
杭州市环保招标
宁波市环保招标
温州市环保招标
嘉兴市环保招标
湖州市环保招标
绍兴市环保招标
金华市环保招标
衢州市环保招标
舟山市环保招标
台州市环保招标
丽水市环保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