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9-23 14:55 访问次数:
根据《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浙政办发〔2023〕18号、《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十五五”初始排污权核定办法〉的通知》(台环发〔2026〕16号)等有关规定,我区对辖区内的工业排污单位开展了“十五五”初始排污权核定分配。现将794家工业企业排污权核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6年9月24日—10月8日(15日)。公示期如有疑义,可向我局申请复核。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俊杰
联系电话:0576-****9099
联系地址:****街****号(环保分局701办公室)
台州市路桥区“十五五”初始排污权核定分配结果公示汇总表(十一).xlsx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2026年9月24日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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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146/QxPe0KABLRKCxEZfpRx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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