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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参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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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1号****中心 |
临海市桃渚镇 |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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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
电磁环境: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按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声环境:施工期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行期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大气环境:施工时合理开挖,科学回填,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减少扬尘产生量;施工单位对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采取封闭运输,防止飞散、掉落,及时清扫车轮泥土,尽量减少扬尘的产生。水环境:施工期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用水,生活废水利用移动式环保厕所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行期食堂厨房废水经隔油后,与站区生活污水一起由站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达标后用于站内绿化。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后,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严禁随意运输,随意倾倒;生活垃圾集中放置,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工程临时开挖土石方临时堆砌时应尽量选择周边空地,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回填并压实;运行期危废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环境风险:主变西南侧设置事故油池,有效容量50m3。危废仓库按相关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应急措施;设置专人负责废水处理设施管理和运行,定期检修维护;制定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制度等。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2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污控科
联系电话:0576-****3996
通讯地址:临海市办事大厅环保窗口(31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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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147/Uy3fxpUB3TRrZyDJz1t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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