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8500吨坩埚式镀铝塑料薄膜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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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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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8500吨坩埚式镀铝塑料薄膜技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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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瑶海区明皇路与龙岗路交口东北侧安徽盛达镭射材料有限公司厂区,****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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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徽省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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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众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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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该项目生产镀铝塑料薄膜,主要在龙岗路厂区(瑶海区明皇路与龙岗路交口东北侧安徽盛达镭射材料有限公司厂区1#仓库一层)新增1套坩埚式镀铝机组(产能4000 t/a),在通达路厂区(****路****号)新增1套蒸发舟式镀铝机组(产能4500 t/a),对原有部分真空镀铝塑料薄膜机组进行升级改造或淘汰,同时新建配套辅助设施。本次技改完成后,龙岗路厂区年产镀铝塑料薄膜8500吨,通达路厂区年产镀铝塑料薄膜19500吨。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不建设锅炉、食堂、宿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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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网。龙岗路厂区冷却水循环使用,每年排放一次;通达路厂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保洁废水须经化粪池预处理,***网入朱砖井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达标排放。 2.采取措施防治废气污染。项目废气主要为完成镀铝后开舱清理设备时产生的少量镀铝粉尘,须加强车间封闭、及时清扫地面。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要求选购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在安装过程中设置减振基座,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震等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处理应遵循分类收集、资源再生利用的原则,由专人负责。按环保有关规定和要求建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加强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规范化环境管理。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铝渣由专门的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废坩埚、废蒸发舟交由专业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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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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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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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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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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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 |
联系电话: |
0551-****6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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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551-****7820 |
通讯地址: |
合肥市瑶海区新安江路****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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