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红花山路北侧1号地块土壤修复项目效果评估报告已完成,现将报告(公示稿)公布如下:
公示期限: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16日
联系人:刘奇
联系方式:136****8814
公式版-红花山路北侧1号地块土壤修复项目效果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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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199/DlMVL6EBni4p5U9Xbq2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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