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卷烟厂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项目编号:C202606BA2001888309063)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卷烟厂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项目编号:C202606BA200188830906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规模和采购范围
项目规模:5.90万元(含税)
采购内容与范围:
1.内容和数量:汉中卷烟厂危险废物集中转移处置服务,涉及处置危险废物10大类,具体有(1)HW06 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2-06);(2)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49-08);(3)HW13 有机树脂类废物(900-014-13);(4)HW29 含汞废物(900-023-29);(5)HW49 其它废物(900-041-49);(6)HW49 其它废物(900-047-49);(7)HW12 染料、涂料废物(900-299-12);(8)HW49 其它废物(900-999-49);(9)HW34 废酸(900-349-34);(10)HW31 含铅废物(900-052-31)。
- 数量:以实际转移处置的种类和数量为准,据实结算,年度总额不超过5.90万元(含税);
- 项目服务地点: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卷烟厂厂区内;
- 项目服务期限:壹年。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
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第三条"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以及《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工作的通知》第三条"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制度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区域管理和环境风险评估要求,我市不可再利用危险废物转移原则上不得翻越秦岭"的相关要求,目前能同时满足危险废物就近处置原则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范围包含全部10类危险废物的处置单位,仅有汉中石门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该情况符合陕烟工办〔2024〕101号《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关于印发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等3部制度的通知》第五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四、拟定供应商信息
本项目拟定唯一供应商为:汉中石门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72557354817XH
五、公示期限
从2026年9月11日11时00分到2026年9月16日11时00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卷烟厂
联系人:王怡娟
电话:0916-***5218
邮箱:67****@****.com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2426/75ZojqABMqitpwL53QPF.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