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 项目编号: | GW2026-QY077 |
| 项目名称: | 后溪片区(北站周边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
二、更正信息
文本通知
| 类型 |
文本通知 修改时间 暂停开标 终止开标 修改评审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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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GW2026-QY077 后溪片区(北站周边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的更正通知 |
| 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后溪片区(北站周边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W2026-QY077)更正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4.1暂定服务人员、设备配置及第四章 评标办法/ 2、评分标准/1、技术因素1-19中的“洗扫车”修改为“洗扫车(核定载质量≥3145kg)”。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 2、评分标准/1、技术因素1-15条修改为“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持有环境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初级的得1.5分,中级或以上的得3分。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提供劳动合同,视同满足本项要求)中任一月份投标人为人员缴纳社保的凭据,否则不得分。”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 2、评分标准/2、商务因素2-8条修改为“投标人的业绩: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接的道路保洁服务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份项目完整业绩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以下资料复印件:①合同文本复印件:可不提供合同全文,但提供的合同文本内容应能体现上述评标内容,如:合同首页、服务内容或清单页、日期签署页等;②中标(成交)***网址;③中标(成交)通知书;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招标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及任一服务期内发票。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该项业绩的①-④项全部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三-2资格审查表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与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3 其他补充事项修改为“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化采购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以增列内容为准。1、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条款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的过程中,对所提供的材料应持有审慎的态度,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网站查询结果不一致,***网站书面证明材料的;(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途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3)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存在明显图形、文字技术处理痕迹的;(4)投标文件中提供明显不具备颁证能力机构出具的证书或出具的证书与事实不符的;(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与事实或常理明显不符,或内容明显有悖常理的;(6)评标委员会根据其专业知识评判认定存在虚假情形的。” 六、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5月15日15:00。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592-***9310。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
| 附件 |
修改时间
|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报名) | 2026-05-08 17:30:00 |
|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2026-05-15 15:00:00 |
三、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厦门集美市政集团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3期F18栋7层 | 地址: | ****路****号****大厦 |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人: | 黄龙华、黄丽萍 |
| 联系电话: | 0592-***2003 | 联系电话: | 0592-***9310、2233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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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2544/nN882Z0Bni4p5U9XFDy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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