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保集团丽水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询价函
根据工作需要,浙江省环保集团丽水生态环境科技***网等材料采购(项目编号:ZC-LSHK-2026-0015),现公开发布询价函,望有意向单位给予复函。
一、采购内容
***网等材料采购,具体采购内容、暂定数量以及单项控制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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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项价控制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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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网 |
650 |
米 |
85 |
***网材质统一、网面平整牢固;标识标牌和界桩须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技术规范,内容准确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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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标识标牌 |
5 |
块 |
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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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界桩 |
7 |
桩 |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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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导流管 |
800 |
米 |
5 |
二、报价时间
各单位如有意向,请于2026年9月30日上午10点前向我公司进行报价,报价单以纸质文件邮寄至我司技术服务部(详见六)。
三、报价单位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被列入杭钢集团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于禁止投标处罚期内;
(4)不同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四、报价单位复函须知
(一)报价复函应由报价单位加盖公章;
(二)报价复函构成:
1.报价单位及负责人签署的有效报价清单;
2.报价单位有效期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五、相关要求
(一)报价最高限价为7.07万元。
(二)本次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最终结算按成交单价及实际供货数量进行核算。
(三)2026年12月底前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四)供货地址:浙江丽水,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五)报价人应自行评估市场风险,所报价格为全包价,包含但不限于货物费、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管理费、利润及其他交付采购人前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报价应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单位必须按照询价函要求报出价格,报价一经我公司认可,即视为贵单位承诺按该报价签订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
(七)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如未满足上述条款要求,评审时将按无效报价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八)本次询价由评审小组对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按照最低价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
六、联系方式
单位:浙江省环保集团丽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报送地址:****街****号绿****楼
联系人:章先生
电话:0578-***3203
浙江省环保集团丽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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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2650/EBOQ0qABLRKCxEZffrq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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