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货地址:江西 宜春 樟树市 樟树市草溪河综合治理项目所在地
发布时间:2026-10-08 15:18:13
| 商机编号: | 210034821071815 | 联系方式: | |
| 截止时间: | 2026-10-09 | 期望收货期: | |
| 交货期要求: | 价格有效期: | 2026-10-08 — 2026-12-30 |
商机详情
| 采购类型 | 标准订单(单次采购) | 询价类型 | 现货/标准品 |
采购清单
| 行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量 | 价格类型 | 是否送样 |
| 1 | 物料编码:34210101065 格栅除污机,, 物料描述: |
1/套 | 固定价 | |
| 附言:****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郑重提醒:为防止恶意报价,不能按要求严格执行报价的供应商,我们将加入供应商黑名单,限制其在“***平台”****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行为,请供应商仔细阅读询价单详情后严谨报价,不接受线下报价及改价;报价截止后根据价格优惠程度,综合排序优选质优价廉的供应商按买方规定时间送样,若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自动放弃。中标供应商送货后会进行现场抽检试验,谢谢合作。 | ||||
采购要求
| 报价要求 | 需要报含税价、发票需要包含运费、报价需要包含运费、允许对询价单部分物料报价、不允许供应商报价可改数量 | ||
| 发票要求 | 增值税专票(不限开具方) | 交易方式 | 账期支付(在结算对账后360天内付款) |
| 支付方式 | 网商银行融易收(对公转账)、线下支付 | 经营地址 | |
| 注册资金 | 证照要求 | ||
| 经营模式 | |||
补充说明描述:
****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郑重提醒:为防止恶意报价,不能按要求严格执行报价的供应商,我们将加入供应商黑名单,限制其在“***平台”****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行为,请供应商仔细阅读询价单详情后严谨报价,不接受线下报价及改价;报价截止后根据价格优惠程度,综合排序优选质优价廉的供应商按买方规定时间送样,若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自动放弃。中标供应商送货后会进行现场抽检试验,谢谢合作。
一、符合标准:
格栅除污机应符合相应的国家(中国)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符合有关质量、安全环保检测标准要求、行业标准及买受方设计要求,同时满足业主及监理方等要求。符合GBT 37565-2019《给水排水用格栅除污机通用技术条件》的相关技术要求,供应商需免费提供产品及原材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二、主要参数及检验项目:
格栅除污机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格栅除污机采用并联回转式格栅机,HF2000型,材质304不锈钢。沟深,4720mm,间隙,10-15mm,安装角度85°,过栅流速≤1.0 m/s,耙齿节距100mm,耙齿运行速度2-3 m/min,功率2.2kw,现场电控箱一套。
三、质量验收方式:
应随货附带产品及原材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到场后随机抽取送货产品送至实验室进行质量检验。如出卖方提供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未达到买受方的定货要求,出卖方须需无条件退货并承担延误工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含装卸费、运费、抽检试验费、工程延期费等)。
四、数量验收方式:
数量验收方式:以检尺、点数的方式进行数量验收,最终结算数量以买受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询价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数量以最终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五、质保要求:
质保期为自使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质保期内如因卖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买受方有权扣除出卖方的质保金,并追究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六、报价包含内容:
标的物价款中包括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运输至买受方工地、装卸车、安装调试完成、安全保护措施、首次进场复检费用、(如抽检合格则买受方支付试验费,不合格则出卖方支付试验费),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本次报价设定含税控制价,默认税率13%,如供方报价高出控制价则视为为放弃竞标资格。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含税控制单价(税率13%) | 暂估总价 | 备注 |
| 1 | 格栅除污机 | / | 套 | 1 | 140000 | 140000 |
本次招标数量为名义量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额为准,实际验收合格数额以询价方签字确认的《材料验收结算单》为准。
(1)报价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修改报价单。
(2)报价截止日期前供应商可多次报价,以最后一次确认报价为准。
(3)交易确认后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涨价要求。
(4)评审办法:参加比选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要求一次性报价(一轮报价)。 采用最低价格法评审,在资质、业绩、信誉等条件均满足比选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按价格最低原则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相同,应选择质量、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较优的供应商。
七、付款方式:
(1)出卖方同意买受方按照下列优先顺序的支付方式向出卖方支付合同价款:1、供应链金融;2、银行或商业承兑;3、实物抵顶;4、现金或支票、本票,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贴息、过户、权属证件办理、税费、保险等)由出卖方自行承担。
(2)付款进度和比例为:合同签订后预付20%定金,用于加工生产。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即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项目完成设备正式移交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即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剩余合同总价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2年,自使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满,设备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返还全部质量保证金。
八、发票要求: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注明税率。
九、供货地址:樟树市草溪河综合治理项目施工现场。
十、其他要求:随货同行提供销售方及厂家授权书等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供应项目:****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江西樟树地区在建项目及相关研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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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2672/oRhhGqEBLRKCxEZf2l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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