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2026年水源保障提升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对 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2026年水源保障提升项目 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2026年水源保障提升项目
1.2项目编号: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
2.2 采购范围: 本项目为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2026年水源保障提升项目,具体详见任务书 ;
2.3 工期要求: 304 日历天,项目启动时间自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开始计算,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磋商控制价:65 万元,本项目期望值率为90%,报价超出期望值的(即65万*90%=58.5万),按无效响应处理;
2.5 质量要求: 执行标准,等级为合格,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资格条件
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 / ;
3.3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 / ;
3.4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省考断面达标保障技术服务类似业绩,或水环境污染源排查、溯源、整治类似业绩,或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备注:业绩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业绩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需要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及显示项目内容的相关页),否则不予认可;(若合同无法体现时间、关键信息等内容的,供应商需提供原采购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此处所表述的“单位公章”是仅指用章单位合法有效的法定名称章公章,不包括用章单位的专用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章、部门章、项目章等专用印章以及代表用章单位对外产生法律效力的人员的个人名章),证明材料内容要点必须满足评审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5 供应商信誉要求:
3.5.1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2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有))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内容要求进行承诺(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承诺书),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的;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近5年有行贿行为的。
(10)在履行采购人以往的采购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平台”(网址“https://****.com”)获取,通过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注:潜在供应商应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平台”中有关该项目公告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竞标损失由供应商自负。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参与供应商需要开具采购文件购买发票的,采购活动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发票由代理机构负责开具;采购活动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发票由采购人负责开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
4.4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6 日 9:30 ;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磋商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 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 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控制价或采购人期望值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 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评审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平台(http://www.****.com)、***网(https://www.****.com.cn)***平台(https://****.com)上同时发布。
***平台***网仅发布采购公告,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开评标、成交结果公示等***平台进行,请各位供应商登录“***平台”参与本项目谈判。
8.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 壹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取消其磋商资格。
注:1、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到达账户,并承担其未能及时到帐的后果。不缴纳磋商保证金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2、保证金递交方式:转账、电汇、网银形式(须将保证金的缴纳凭证扫描件放入响应文件中,并承诺真实性,未放入响应文件的,作无效文件处理,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平台“黑名单”管理)。
9.履约保证金
9.1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且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现金或银行保函(无条件)),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为合同期结束或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后30天内。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 贰万 元,且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
9.2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10.本次竞争性磋商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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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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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大道****号合同管理部108室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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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徐工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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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18-****9003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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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fy****@****.com |
电子邮箱:/ |
特别提醒:
1.***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录“***平台” ***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用户手册”(网址链接:https://****.com),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用户手册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录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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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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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方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客服 |
0518-****6705 /181****5143 |
6. 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平台”***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标书加密操作说明”(网址链接:https://****.com:29084/home/downloadCenter)。
7.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 2 轮报价。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要求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填报报价,如响应文件公布现场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二次报价,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二次报价”界面等所需填报金额的单位(“元”),如因供应商报价金额单位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遇特殊情况,谈判采购小组可根据第二轮报价情况临时增加一轮谈判,邀请供应商进行第三轮报价,此情况下,第三轮报价为最终谈判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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