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区白马关镇凤雏村农旅综合体(栖心.凤雏)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罗江区白马关镇凤雏村农旅综合体(栖心.凤雏)出租项目
2.项目地址:德阳市罗江区白马关镇凤雏村1组
3.项目概况:资产由营业用房(含4套集装箱)、养殖水面和场地三类构成。总占地面积为8800平方米。其中,营业用房共12间,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为砖混结构,现状完好;养殖水面8亩;场地3000平方米。室内物品有:1套电动圆桌(12人座,含椅子)、1台备餐消毒柜、1台1.5P空调挂机、1台海尔冷柜、2台3P空调柜机、2张儿童教学桌、9张卡座、2张网红桌、1个接待台、2套接待沙发、4张2000*1500床(带床头柜)、2套客厅沙发、3个衣柜、12台1.5P空调挂机、1台烤肠机、1台商用电炸锅、4台电视机、10个户外外摆桌(伞桌,带4椅)、1台单水池双开门柜、1套净水器、1台带底座开水器、1台单门消毒柜、1套高档餐桌、3套机麻、5套户外桌椅、2扇拉栅门、1套烟机、猛火灶、1个货架、1台冰箱、1台蒸箱、1台煲仔灶、4件垫棉和11套窗帘。资产坐落于主要道路沿线,周边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目前经营业态为闲置,资产权属清晰,已登记为固定资产,且不存在权属争议、抵押等情况。
4.流转方式:出租
5.流转价格:本项目收益采用“固定租金+浮动分红”模式,固定租金:60,000元/年;浮动分红为:第一年10,000元,以后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2,000 元。
6.流转期限:10年
7.流转用途:集装箱用于住宿和棋牌、砖混结构房屋用于餐饮、堰塘用于养殖。
8.使用要求:
(一)通用基础要求
1.合法合规使用:严禁将集体资产用于污染环境、黄赌毒、非法集资等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项目;不得用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行业、《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相关经营活动;资产运营需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严格遵循德阳市镇村整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
2.日常维护责任:受让方全权负责所流转资产的日常维护、修缮及全维度安全管理,建立常态化安全排查机制,及时消除消防、用电、用水、建筑结构、设施设备等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资产始终处于良好使用状态;资产使用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第三方损害及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独立承担,与委托方无涉。
3.权属禁止违规操作:受让方不得擅自将流转资产进行抵押、质押、转租、转借(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除外);不得擅自处分、侵占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得通过拆分、变相转让等方式损害集体资产权益;严禁利用集体资产从事任何损害委托方、村民利益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配合监督管理:受让方需主动配合委托方、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及行业监管单位对资产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与核查,按要求如实提供资产使用、运营管理、安全排查、装饰装修/维修加固等相关资料;资产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各类行政许可、备案、审批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未取得合法手续不得开展相关经营/使用活动。
5.到期处置: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受让方需按合同约定及资产原貌要求,完成资产全面清理、废弃物处置、场地/设施原状恢复(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经委托方验收无异议后,双方办理正式资产交接手续,交接过程中产生的清理、搬运、修复等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装饰装修、维修加固形成的附合设施不得拆除,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二)按资产类型的特别要求
1. 营业用房
1.1 经营业态需符合所在区域商业规划及周边居民生活需求,不得经营产生严重噪音、刺鼻异味、粉尘扬尘、污水废渣等扰民类项目。
1.2 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结构,不得超设计荷载使用。
1.3 装修改造方案需提前报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建、扩建。
1.4 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应按规定进行治理和处置,达标后方可排放。
1.5 使用期间需保持店面整洁、门前环境卫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2.养殖水面
2.1因生产经营需新增设施设备(含临时看护棚、增氧机、投饵机、管理用房、垂钓配套设施等),须提前将建设方案书面报送委托方备案,并自行依法向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办理全部审批手续。
2.2未取得合法审批前,严禁擅自建设;因未批先建被认定违建、拆除的,全部损失由受让方承担,并须无条件恢复原状。
2.3 固定设施建设不得影响水利运行、堤防安全、行洪畅通;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严禁开展经营性养殖及违规配套建设。
2.4受让方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及应急物资,定期排查安全隐患。
2.5 垂钓、临水作业等区域须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
2.6 所有安全事故责任、赔偿责任均由受让方全额承担。因使用不当、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安全事故,或给委托方、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场地(集体空地、经营性场地、休闲场地等)
3.1 严禁新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不得对场地进行硬化处理。
3.2 允许搭建临时建构筑物、简易棚屋(如遮阳棚、活动板房、临时仓储棚、简易经营亭等),但不得进行固定基础施工或形成永久性设施。
3.3 临时设施应符合安全、消防、环保等相关要求,不得影响公共通行、不得妨碍周边村民正常生产生活、不得破坏场地及周边环境卫生。
3.4 场地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停放、物资规范堆放、休闲茶饮、临时展销、文体活动、露天经营等符合法律法规及乡村规划的经营活动。
3.5 物资堆放应规范有序,严禁堆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腐变质等污染环境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不得造成土壤、水体、空气污染,不得产生渗滤液、扬尘、异味等环境问题。
3.6 不得在场地内开挖沟渠、埋设管线等对场地造成永久性破坏的行为。
(三)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如有未在上述条款中涵盖的事项,由交易双方在正式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交易;
2.根据政策规定和本项目实际,委托方内部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行权方式为过程行权;
3.其它与项目相关的资格条件;
4.经公司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5.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信息发布
1.发布渠道:https://www.****.com(资产资源版块)***平台(四川省·德阳市)(https://www.****.com)
2.公告期限:2026年09月18日9:00至2026年09月23日16:00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6年09月18日9:00至2026年09月23日16:00(仅工作日工作时段受理)
2.报名地点:****中心****中心窗口
3.报名资料:
(1)《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②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受让方为优先权人的,还需提交优先权人证明材料,如委托方成员身份证明等。
(4)其他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主体资格、经营能力等证明材料。
4.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2)现场报名
5.报名程序
(1)网络报名:登录https://www.****.com(***平台),注册账号,账户注册验证通过后方可报名。
①自然人(个人)注册: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自然人)
②单位注册: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法人主体或产权政府主体)
③所在地区选择“四川省.德阳市”。
④注册成功后,再次登录,跳转系统首页,在产权交易版块中找到拟报名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
(2)现场报名:交易主体携带报名资料至交易公告中指定的报名地点,由工作人员辅助完成报名。
五、保证金事项
1.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10,000元;
(2)缴纳时间:公告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审核后,***网站进入,点击“缴费管理”,打开二维码扫码缴费,或者通过页面上提供的“价款划入账户”,完成交易保证金缴纳。
无论选择转账还是扫码,均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① 唯一对应:系统为每个项目、每名意向受让方生成专属且唯一的缴款虚拟账号或动态二维码,实行“一标的、一客户、一账户(一码)”一一对应机制,严禁混用其他意向受让方账户、跨标的、交叉缴纳交易保证金。
②时间要求:缴纳截止时间为标的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建议各意向受让方合理安排缴款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证金顺利到账,避免因未及时到账导致无法参与后续交易流程。
(4)保证金退还
①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全额退还;
②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备案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交易服务费需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的,在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可将剩余部分转为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或原路退还。交易保证金需全额转为交易价款或履约保证金的,竞得人应在结算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另行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
③交易双方未签订交易合同,但达成一致互不追究责任的,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保证金余额退还受让方。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在扣除受让方应当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委托方损失,损失超过交易保证金剩余金额的,委托方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①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及资格确认过程中,若提供的身份、资质、财务状况等材料存在虚假或失实情形;
②意向受让方违反保密义务不当获取并使用委托方或标的项目的商业秘密,侵害委托方合法权益的;
③意向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公平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恶意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出价严重偏离正常价格、扰乱交易秩序等行为;
④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未在公告及通知约定的期限内与委托方签订正式交易合同,且交易双方未就互不追究达成一致;
⑤或在签约时擅自向转让方提出附加条件,导致合同无法按既定条款成立的;
⑥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或公告要求及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⑦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交易所需的审批、备案等手续无法完成,无故不推进交易进程,或未履行其在参与交易时作出的书面承诺的;
⑧其他因受让方原因导致交易失败的,或存在项目公告、交易规则及法律法规中明确约定的其他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2.履约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50,000元;
(2)缴纳时间: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
六、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系统按挂牌条件自动成交;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①***网络竞价;
②每次加价幅度为500元/次,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让方;
③竞价分为自由竞价与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时段届满后,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60秒;任一周期内有竞买人有效应价,系统自动进入下一个周期;任一周期内无新的有效应价,系统在该周期结束时自动终止整场竞价;
④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活动开***平台***网络竞价前的准备工作,***网络连接、熟悉操作界面等;竞价时间一到,系统开放报价功能,意向受让方点击“我要竞价”进入竞价大厅,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即视为有效且不可更改或撤销;意向受让方对自己的账号、密码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因账号信息泄露或操作不当导致的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组织交易时间:2026年09月24日10:00:00至2026年09月24日10:30:00
七、交易服务费
1.按照德阳市《关于进一步盘活农村土地资源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德委办﹝2022﹞3号)文件要求,免收受让方交易服务费。
2.竞得人成交后放弃成交的,不免除交易服务费,仍应按本项目收费标准向公司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不适用德委办﹝2022﹞3号文件免收政策。
八、合同签订及价款支付
1.交易结果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15日内,交易双方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德农合经﹝2025﹞5号)要求,参考示范(指导)文本签订《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并保证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经双方签字***平台。
2.逾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应先行征得所在乡镇(街道)书面同意,按乡镇街道的批示的时间完成《交易合同》签订,未取得乡镇(街道)书面同意的,***网。
3.本项目价款支付方式为:
固定租金:分期支付,首期价款于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价款按一年一付,每年10月1日前支付。
分红金额:随次年租金一并支付,最后一次分红金额于2036年10月1日前支付。
4.标的交付
(1)标的交付方式:现状交付;
(2)交付条件:委托方应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日起5日内交付:
1.交易双方完成合同签订;
2.受让方已按合同约定付清首期流转价款。
九、其它披露事项
1.本项目目前无原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严艳,联系电话:138****7537。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委 托 方:德阳市罗江区白马关镇凤雏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 系 人:严艳
联系方式:138****7537
联系地址:德阳市罗江区白马关镇凤雏村
组 织 方: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87****7186
联系地址:****中心大厅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2829/-EVPraABni4p5U9XtOfG.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