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区东湖街道大地村厂房及厂区用地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旌阳区东湖街道大地村厂房及厂区用地租赁项目。
2.项目地址:旌阳区东湖街道大地村3组。
3.房屋概况:占地面积28681平方米(折合约43亩),彩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3930平方米,彩钢棚1391平方米,砖混结构房屋3间共计102平方米,房屋结构为【彩钢结构】,配套设施:【150KW专用变压器一套】。
4.流转方式:出租
5.流转价格:100000.00元/年(大写:壹拾万元整)
6.流转期限:1年
7.使用要求:
(1)生产经营合规要求
①承租方须依照法律法规使用标的,经营活动满足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相关标准。
②严禁利用标的从事污染环境、黄赌毒、非法集资、制假售假等违法活动。
③不得用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行业、《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产业及其他非法用途。
④从事生产加工的,须自行取得对应行业许可、环保审批,配套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禁止无资质、超范围生产。
⑤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的,须依法取得许可,落实安全管理要求,配齐应急物资及设施。
(2)场地及房屋使用约束
①承租方须按标的现状使用,不得改变现状,不得新建、拆除建筑物,不得硬化场地,不得私挖盗采。
②不得擅自占用周边集体公共场地、道路、绿化带堆放物料、搭建构筑物、停放车辆。
③承租方负责保持场地环境卫生;任何场地修整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严禁形成永久性建筑。
(3)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①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日常维护、修缮及安全管理。
②不得擅自改动房屋主体结构(含承重墙、柱、梁、楼板),不得增设夹层、开挖地下室、变更门窗洞口尺寸。
(4)转租与权属管理
①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借、分租、抵押、质押标的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让使用权。
②不得侵占、擅自处置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得以拆分、变相转让等方式损害集体资产权益。
(5)配合监督管理
①承租方须配合出租人、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及应急、生态环境、消防、市监等监管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②如实提供安全、环保、消防相关资料,按要求落实整改。
③经营所需环评、排污、安全生产、消防等审批 / 备案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未取得合法手续,不得开展经营。
(6)征收及出租人收回处置
①租赁期内,如遇政府依法征收、征用,或出租人因自身需要收回标的,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承租方收到出租人书面通知后15日内清空并完好交还标的,不得向出租人主张任何补偿、赔偿;合同自通知载明之日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②若遇政府征收情形,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出租人在征收补偿款到位后 30 日内退还剩余租金;本次标的全部征收补偿款项归出租人所有。
(7)合同提前终止与违约责任
①合同期内承租方确需提前解约的,应提前 10 日书面告知出租人,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②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已缴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方还应赔偿出租人全部损失。
③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标的,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的情形:擅自变更标的用途;擅自新建、拆除建筑、硬化场地;擅自转租、分租;利用标的从事违法活动;逾期支付租金超过 10 日;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经营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承租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严重损坏。
(8)合同到期处置
①合同到期,承租方应于 10 日内清空并交还标的。
②承租方到期前自行搬走设备、原材料、成品等自有财物;逾期物品经出租人书面催告 10 日后仍未搬离,视为承租方放弃所有权,出租人可自行处置,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③合同期满出租人继续出租的,本轮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9)其他约定事项
租赁标的按现状交付。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自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房屋、空地、设施及周边实际情况。
二、意向承租人资格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交易;
2.其它与项目相关的资格条件;
3.经公司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三、信息发布
发布渠道:http://www.****.com***平台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公告期内任意工作时段均可报名(报名时段09:00至17:00,周期内最后一天报名截止1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路****号(德阳市政府政务服****中心)****楼农交所窗口。
3.报名资料:
(1)《交易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②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承租人为优先权人的,还需提交优先权人证明材料,如原承租人交易合同等。
4.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2)现场报名
5.报名程序
(1)网络报名:登录https://www.****.com(***平台),注册账号,账户注册验证通过后方可报名。
①自然人(个人)注册: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自然人)
②单位注册: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法人主体或产权政府主体)
③所在地区选择“四川省.德阳市”。
④注册成功后,再次登录,跳转系统首页,在产权交易版块中找到拟报名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
(2)现场报名:交易主体携带报名资料至交易公告中指定的报名地点,由工作人员辅助完成报名。
五、保证金事项
1.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2万元。
(2)缴纳时间:公告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 意向承租人完成报名审核后,***网站进入,点击"缴费管理",打开二维码扫码缴费,或者通过页面上提供的“价款划入账户”,完成交易保证金缴纳。
无论选择转账还是扫码,均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① 唯一对应:系统为每个项目、每名意向承租人生成专属且唯一的缴款虚拟账号或动态二维码,实行“一标的、一客户、一账户(一码)”一一对应机制,严禁混用其他意向承租人账户、跨标的、交叉缴纳交易保证金。
②时间要求:缴纳截止时间为标的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建议各意向承租人合理安排缴款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证金顺利到账,避免因未及时到账导致无法参与后续交易流程。
(4)保证金退还
①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全额退还;
②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备案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交易服务费需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的,在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可将剩余部分转为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或原路退还。交易保证金需全额转为交易价款或履约保证金的,竞得人应在结算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另行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
③交易双方未签订交易合同,但达成一致互不追究责任的,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保证金余额退还承租人。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在扣除承租人应当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出租人损失,损失超过交易保证金剩余金额的,出租人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①意向承租人在报名及资格确认过程中,若提供的身份、资质、财务状况等材料存在虚假或失实情形,
②意向承租人违反保密义务不当获取并使用出租人或标的项目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人合法权益的。
③意向承租人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公平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恶意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出价严重偏离正常价格、扰乱交易秩序等行为;
④意向承租人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未在公告及通知约定的期限内与出租人签订正式交易合同,且交易双方未就互不追究达成一致;
⑤或在签约时擅自向转让方提出附加条件,导致合同无法按既定条款成立的。
⑥交易合同生效后,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或公告要求及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⑦因承租人自身原因导致交易所需的审批、备案等手续无法完成,无故不推进交易进程,或未履行其在参与交易时作出的书面承诺的。
⑧其他因承租人原因导致交易失败的,或存在项目公告、交易规则及法律法规中明确约定的其他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2.履约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5万元;
(2)缴纳时间:竞得方应在《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至出租人指定账户。
(3)履约保证金用途:用于担保承租人履行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费用的抵扣;厂房及设施损坏的修复费用;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赔偿费用;因承租人违约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赔偿等。
(4)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期满,承租人无违约行为且完成交接验收合格后,出租人在【30】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余额。
六、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系统按挂牌条件自动成交;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按以下方式组织交易(根据实际选择并删除不适用项):
☑ 网络竞价(如选择本项,适用以下规则)
①***网络竞价;
②每次加价幅度为_500元/年.次,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人;
③竞价分为自由竞价与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时段届满后,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60秒;任一周期内有竞买人有效应价,系统自动进入下一个周期;任一周期内无新的有效应价,系统在该周期结束时自动终止整场竞价。
七、交易服务费
1.按照德阳市《关于进一步盘活农村土地资源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德委办﹝2022﹞3号)文件要求,免收承租人交易服务费。
2.竞得人成交后放弃成交的,不免除交易服务费,仍应按本项目收费标准向公司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不适用德委办﹝2022﹞3号文件免收政策。
八、合同签订及价款支付
1.交易结果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15日内,交易双方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德农合经﹝2025﹞5号)要求,参考示范(指导)文本签订《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并保证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经双方签字***平台。
2.逾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应先行征得所在乡镇(街道)书面同意,按乡镇街道的批示的时间完成《交易合同》签订,未取得乡镇(街道)书面同意的,***网。
3.本项目价款支付方式为:
☑一次性支付,承租人须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一次性全额支付至出租人指定账户;
九、其它披露事项
1.该房屋目前无原承租人。
2.意向承租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137****0087。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出 租 人:德阳市旌阳区东湖街道大地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蒋老师
联系方式:137****0087
联系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大地村 12 组
组 织 方: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钟女士
联系方式:189****2876
联系地址:****路****号(德阳市政府政务服****中心)****楼农交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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