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202600173 | ||
| 项目名称 | 2026****城北、城南及霓屿3个污水处理厂定期水质检测和排水户水质抽检(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 ||
| 业主 |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年06月18日08时30分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6年06月22日09时00分 |
| 服务时限 | 280个工作日 | 业主最高限价 | 150000.00元 |
| 选取方式 | 采用二次平均竞价方式,其中信用分占比0(不占比) | ||
| 服务要求 | 本次采购服务范围:****城南污水处理厂(洞头区北岙街道)、城北污水处理厂(新城二期)、霓屿污水处理厂(洞头区霓屿街道)以及排水户的水质抽检。 项目依据:《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0-201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城北、城南及霓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PP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等,服务内容:对城南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霓屿污水处理厂3个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污泥等项目进行定期检测,检测频率按照附件规定。排水户检测需完成洞头辖区内50户排水户(频次为每户1次)的检测任务,检测名单和检测时间由洞头区综合执行执法局负责提供,本次各类型检测数量仅为控制数,相关检测类型数量未达到要求的,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相互调剂,如最终因客观原因未能完成最终数量的,合同到期后按照实际发生检测次数和项目一次性结清。其他事项:每次检测报告定期以邮寄等方式交业主单位;若由于污水处理厂无出水、无污泥产生等客观原因无法进行检测,双方应做好记录,最终以中标价扣除实际未发生检测次数和项目进行结算(后续合同要提供检测单价);请投标单位自行根据检测项目审查资质,若中标后发现不符合检测要求,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到期后按照实际发生检测次数和项目一次性结清。此外,若有产生检测项目费用超出合同包干费用的,后期不予增补。(上述检测项目和频率详见附件)服务期限一年(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 ||
| 合同付款条款(方式) | 合同到期后按照实际发生检测次数和项目一次性结清。 | ||
| 竞价机构 | 1.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浙江中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3.浙江瓯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4.浙江华坤地质发展有限公司 5.浙江创泷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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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选单位 | 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中选价格 | 143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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