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安顺市平坝区粮油收储经营有限公司 交易时间: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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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序号 |
品名 |
数量(吨) |
储粮形态(包装/散装 |
产地 |
入库等级 |
生产年度 |
质量指标抽检情况 |
安全指标抽检情况 |
储存地点及仓号 |
看样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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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泽 |
透明度(20℃) |
气味、滋味 |
加热试验(280℃) |
水分及挥发物(%) |
不溶性杂质(%) |
酸价(KOH)(mg/g) |
过氧化值(g/100g) |
溶剂残留量(mg/kg) |
黄曲霉毒素B1(μg/kg) |
铅(以Pb计)(mg/kg) |
总砷(以As计)(mg/kg) |
苯并(a)芘(μ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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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X24XJC041001 |
菜籽油 |
450 |
散装 |
广西 |
浸出三级 |
2024 |
橙黄色 |
透明 |
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
无析出物,油色变浅 |
0.06 |
0.01 |
1.5 |
0.10 |
3.21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三小坡粮库0Y4号罐 |
邢行136****0248 |
注:
1.销售合同成交价为卖方罐内价,不含包装,如需要在仓门前交割交货的,板前费用预计为20元/吨,承储库收取板前费用的,应按买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销售合同菜籽油出库后,买方不得将其作为各级储备菜籽油或政策性粮油重新销售给收粮油单位重新入库,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买方承担。买方应向卖方就前述事项出具承诺书(详见交易清单附件)。
3.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到实际储存库点看样,确保所竞买的菜籽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不要求看样直接参与竞价的竞得方,视同对粮油质量无异议,履约中无正当理由不得以粮油质量为由拒不履约,否则直接判定为违约。
4.交割数量以卖方仓内实际出库数量为准(含油脚),若出现溢余买方按合同成交价收购,相应货款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卖方结算货款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付款期:买方必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将竞拍的粮油货款全部支付完毕,并及时在系统内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
6.出库期:买方必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将竞拍的粮油全部运出卖方承储库点。
7.若买方未按时足额付款或出库,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缴纳的全部保证金。超过合同规定出库期的,视为买方违约,卖方可以自行处置超过出库期的未出库粮油。
8.中标方应当严格执行《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等国家粮油运输技术规范,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载具(火车皮、车辆、包装物、油罐、铺垫物等)装运粮油,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
9.联系人:邢行136****0248。
附件:承诺书.doc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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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2955/ZBI0yaABLRKCxEZfDRS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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