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锦屏县粮食购销公司 交易时间: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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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序号 |
品名 |
粒形 |
数量( 吨 ) |
储粮形态(散装/包装) |
产地 |
入库等级 |
生产年度 |
付款期( 天) |
出库期( 天) |
质量抽检情况 |
储存地点及仓号 |
看样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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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糙率( % ) |
整精米率( % ) |
黄粒米( % ) |
杂质( % ) |
水分( % ) |
脂肪酸值(KOH/干基)(mg/100g) |
互混率( % ) |
色泽、气味 |
黄曲霉毒素B1(μg/kg) |
铅(以Pb计)(mg/kg) |
镉(以Cd计)(mg/kg) |
总汞(以Hg计)(mg/kg) |
总砷(以As计)(mg/kg) |
谷外糙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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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X23XJD072201 |
中晚籼稻 |
长颗粒 |
374 |
散装 |
湖北 |
三等 |
2023 |
15 |
25 |
78.0 |
39.6 |
0.1 |
0.4 |
10.4 |
22.9 |
0.0 |
正常 |
未检出(定量限0.1) |
<定量限(定量限0.05) |
0.090 |
<定量限(定量限0.01) |
0.207 |
0.7 |
敦寨粮库2-2号仓 |
吴运光,139****4329 |
特别约定:
1.成交价为卖方仓内价,不含包装,如需要在仓门前交割交货的,粮食板前费用为30元/吨(散粮);卖方收取板前费用的,应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买方,称重以卖方的电子汽车衡称量为准。
2.本合同的粮食出库后,买方不得将其作为储备粮或其他政策性粮食重新销售给收粮单位入库,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买方承担。
3.粮食质量以仓内实际储粮质量为准,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单位提前到实际储存库点看样,确保所竞买的粮食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不要求看样或未进行看样而直接参与竞价的竞得方,视同对粮油质量无异议,履约中该竞得方无正当理由不得以粮油质量为由拒不履约,否则直接判定为违约。发票相关事宜请有意向参与竞拍者在交易前与卖方联系。
4.中标方应当严格执行《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和《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GB44917-2024)等国家粮油运输技术规范,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载具(火车皮、车辆、包装物、油罐、铺垫物等)装运粮油,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
5.若实际销售数量低于公告及清单载明数量,买卖双方按照公告内容及实际销售数量据实办理结算,并将低于公告及清单载明数量部分在验收确认单内填为损耗,损耗部分货款通过线上退还给买方;若实际销售数量超出公告及清单载明数量,买卖双方应按公告及清单载明数量填写验收确认单,买方将超出公告及清单载明数量部分的货款通过线下方式支付给卖方。
6.付款期:买方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将货款分****中心专用账户,并及时在系统内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出库期:买方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5天内将竞拍的粮油全部拉出卖方承储库点。若买方未按时足额付款或出库,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缴纳的全部保证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买方向卖方申请延期付款或出库,若买方申请延期在20个自然日以内(含20日)且经卖方同意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延期付款或出库相应粮食数量为基数,按照10元/吨/天的标准收取买方延期费用(买方线下汇至卖方指定账户);若买方申请延期未取得卖方同意或在卖方同意延期后买方再次发生违约(包括但不限于逾期付款、逾期出库等),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缴纳的全部保证金,未出库粮食卖方有权自行处置。****中心在系统内进行扣划,不能扣划部分由买方线下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
7.本交易清单和交易公告等共同组成本交易合同文件,参与本次交易的买卖双方均应受前述文件约束。
8.联系人:吴运光,联系电话:139****4329。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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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2955/nZ4wyaABMqitpwL5JHS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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