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黔南州粮油储备库 交易时间: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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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序号 |
品名 |
数量(吨) |
储粮形态(包装/散装 |
产地 |
出库等级 |
生产年度 |
质量指标抽检情况 |
安全指标抽检情况 |
储存地点及仓号 |
看样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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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泽 |
透明度(20℃) |
气味、滋味 |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 |
不溶性杂质(%) |
酸价(KOH)(mg/g) |
过氧化值(g/100g) |
加热试验(280℃) |
溶剂残留量(mg/kg) |
黄曲霉毒素B1 (μg/kg) |
铅(以Pb计)(mg/kg) |
总砷(以As计)(mg/kg) |
苯并(a)芘(μ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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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X23SJC042701 |
菜籽油 |
500 |
散装 |
广西 |
浸出三级 |
2023 |
橙黄色 |
透明 |
具有菜籽油固有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
0.03 |
0.01 |
0.17 |
0.13 |
无析出物,油色变浅 |
4.22 |
未检出(检出限0.03μg/kg) |
未检出(检出限为0.02mg/kg) |
未检出 (检出限:0.01mg/kg) |
未检出(检出限0.2μg/kg) |
都匀市5.5万吨粮油储备库0010005号罐 |
高铭:180****5230 |
注:
1.销售合同成交价为卖方罐内价,不含包装,如需要在罐前交割交货的,板前费用为20元/吨。卖方承储库收取板前费用的,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菜籽油出库后,买方不得将其作为各级储备菜籽油或政策性粮油重新入库,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买方承担。买方应向卖方就前述事项出具承诺书(详见交易清单附件)。
3.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到实际储存库点看样,确保所竞买的菜籽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不要求看样直接参与竞价的竞得方,视同对粮油质量无异议,履约中无正当理由不得以粮油质量为由拒不履约,否则直接判定为违约。
4.交割数量以卖方罐内实际出库数量为准(含油脚),若出现溢余买方按合同成交价收购,相应货款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5.付款期:买方必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20天内将货款分****中心专用账户,并及时在系统内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
6.出库期:买方必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将竞拍的粮油全部运出卖方承储库点。
7.若买方未按时足额付款或出库,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缴纳的全部保证金。超过合同规定出库期的,视为买方违约,卖方可以自行处置超过出库期的未出库粮油。
8.买方应当严格执行《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和《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等国家粮油运输技术规范,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载具(火车皮、车辆、包装物、油罐、铺垫物等)装运粮油,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
9.联系人:高铭:180****5230
附件:承诺书.doc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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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2955/pkozyaABni4p5U9XZI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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