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银花街道办事处新建社区居民委员会将于2026年10月16日15时30分在****小区(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银花街道办事处新建社区居民委员会)****苑(1-2层)商业用房招租项目(二次)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物:
本次招租共有1个标的物,标****苑,钢混结构,1-2层(****楼),建筑面积约1050㎡(其中一层约150㎡),具体情况以实际勘察现场为准。
二、公告期限、竞价时间及地点:
公告期限: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6日15时30分
现场报价时间:2026年10月16日15时30分
现场报价地点:****小区(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银花街道办事处新建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室
三、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所有竞价人现场出价,出价最高的即为本次竞价的竞得方。
2.本次招租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承租方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标的物禁止经营噪音较大的扰民业务和对环境有污染的业务等,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使用承租房产,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限5年,合同一次性签订,租金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租金以成交价为准(从第四年起(含第四年)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3%(即第四年度租金在第三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以此类推。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前一次性将第一年年租金转入招租方指定账户,第二年租金在上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缴纳,以此类推,具体付款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需在下一年度开始前一个月提交解除租赁的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提前解除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4.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屋恢复原状,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
5.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招租单位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租金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招租单位交回之日起算),经招租单位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人。
6.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款的10%,履约保证金在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租赁合同签订前一次性支付,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7.竞得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必须完成租金、履约保证金等费用的交纳,交纳齐全方可签订合同,租赁起止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标的物以实际交付为准。
8.其他相关要求: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招租人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一切维修(含消防、水电管道、线路仪表等设备、门窗等设施)等相关费用和标的物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相关税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外墙、招牌、装饰等必须符合滁州市文明创建的要求。请有意向的竞租人现场勘查,充分考虑。
9.请竞价单位仔细阅读竞价公告等内容,合理竞价。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招租单位直接收缴,请竞价人谨慎操作。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招租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四、租金价格:
起租价:128520.00元/年,加价幅度:500.00元或整倍数;
备注:竞价人起拍价不得低于招租单位发布的起始价,否则报价无效。
五、本次竞价项目由滁州星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
六、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价保证金:叁仟元整(¥3000.00元);
注:竞价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递交,需密封,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金额、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竞价失败的竞价保证金当场退还,竞价成功的竞价保证金现场拆封清点,如不符合要求,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价成功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无息退还。
七、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公告,竞价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招租单位或代理公司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3.成交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至代理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单位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八、咨询、看样的时间:由竞价人自行进行现场查勘,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竞价人。联系人方式: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银花街道办事处新建社区居民委员会,江永红,180****9137
九、竞价要求及竞价方式:
1.竞价文件组成(按顺序装订并密封,在2026年10月16日15时30分前递交,逾期递交的不予接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自然人只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
(2)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①竞价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竞价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③竞价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④竞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3)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2.竞价文件应在竞价前递交;由招租单位现场拆封竞价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本项目不限报价次数,报价一经递交,不得撤回和修改,请竞价人谨慎报价,总价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修正小写。
3.最新一次报价提交后,满1分钟没有新的报价,则本次竞价结束,最后报价的竞租人即为最终竞价人。竞价时间届满或无新的报价,主持人宣布报价最高者(其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招租人所设定的底价)为最终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最终竞得人。
5.满足要求的竞价人为一家及以上时,竞价即可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开展竞价活动。
十、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招租单位和代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标的物涉及登记手续及其他相关费用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价人承担。
十一、代理费收取
1.本项目的代理费由竞得人支付,代理费贰仟元整(¥2000.00元),由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缴纳。
招租单位: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银花街道办事处新建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江永红 180****9137
代理公司:滁州星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徐礼权 180****1520
日期:2026年10月8日
【挂网附件】****苑(1-2层)商业用房招租项目(二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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