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自然资规告字[2026]12***网上挂牌出让公告补充公告
邹自然资规告字[2026]1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8月28日发布)补充事项:
本次出让2026-ZP28号、2026-ZP29号两宗地为标准地:(1)各项控制指标按照《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年版)有关要求。(2)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10日内,须与青阳镇签订《工业“标准地”使用协议》后,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手续。竞得人须同时出具环保、节能、规划、气象安全备案、消防、水利、人防、工程建设承诺书。(3)竞买对象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邹平市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必须符合工业项目产业定位等准入要求,邹平市域外公司法人竞得宗地的,必须在邹平市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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