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测工作需求,我局计划采购一台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光离子化检测仪(PID),现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基本要求
㈠项目名称:一台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光离子化检测仪(PID)
㈡用途及主要要求
2、主要要求: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光离子化检测仪(PID)的技术指标均应符合《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光离子化检测仪(PID)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T/ACEF 096-2023)的规范要求。主要要求如下:
(1)基本要求
①检测原理:光离子化检测(PID)技术,10.6eVPID灯,寿命不小于10000小时;
②量程:0-20,000ppm;分辨率:0.001ppm/1ppb;
③单位:ppb、ppm、mg/m3和ug/m3等多种显示浓度单位;
④校准点数:≥2点;
⑤显示屏:大尺寸背光显示屏,适应各种光线环境;
⑥显示内容: 实时检测值、TWA值、STEL值选配、峰值、电池电压、日期时间、温度;
⑦恢复时间:快速恢复,确保连续检测效率;
⑧可检测物质:能检测≥500种VOC及有毒化合物,即机子内置超过500多种气体的校正系数;
⑨采样距离:≥30m;
⑩重量:≤1kg;
?数据管理与通讯功能:支持数据记录功能,单次可存储≥120,000个带日期/时间戳检测点。标配USB 1.1通讯接口,可直接连接电脑进行数据传输;
?仪器外壳宜采用金属或非金属导电材质,表面电阻不应超过1x109Ω;
?仪器应在样品进入分析单元前设置过滤器:过滤器滤料应选用不吸附且不与气态污染物发生反应的材质,过滤器应过滤5um粒径以上的颗粒物;
?样品采集单元及气体管路应选用耐高温、防腐蚀、不吸附、不析出且不与待测物发生反应的材质(如惰性化不锈钢或聚四氟乙烯等材质),不影响目标污染物的正常测量;
?仪器工作条件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仪器工作条件
|
项目 |
影响量 |
单位 |
正常工作条件 |
|
环境条件 |
环境温度 |
℃ |
-20~50 |
|
相对湿度 |
%RH |
<95(不凝露) |
|
|
大气压力 |
kPa |
80~106 |
|
|
射频电磁场辐射 |
V/m |
10 |
|
|
工频磁场 |
A/m |
<30 |
|
|
电源条件 |
适配器输入电压 |
V |
AC(220士22) |
|
适配器输入频率 |
Hz |
50±1 |
⑵安全要求
①防爆要求:防爆性能应满足GB 3836.1、GB 3836.2和GB 3836.4的要求,仪器应取得国家防爆合格证,整机表面应贴防爆标识,整机防爆组别不应低于IC,仪器电路板应满足本安防爆要求;
②报警及安全功能:具备红色/橙色LED闪烁视觉报警、震动报警及音频报警;≥220ml/min采样流量时,发出阻塞流警报;
③安全认证:须具备Ex II 1G Ex ia IIC T4 Ga本安认证,符合ATEX、或IECEX、或UL913标准要求;
④防护等级:不小于IP65,防水防尘,可在大雨及恶劣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
⑶性能要求
①相关系数:不低于0.995;
②检测准确度:示值的±5%;
③重复性:重复性测量误差不大于1%;
④响应时间:不超过2s;
⑤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不超过满量程的士2%;
⑥示值误差:相对误差不超过士15%。
⑷ 配置要求
①配置要求:包含PID主机、锂离子充电电池、电源适配器、校准适配器、USB数据线、快速入门指南及校准证书;
②可充电锂电池:使用时间不小于24小时。
⑸商务条件要求
①仪器发生故障时,在用户方告知供应商后,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到仪器现场进行维护或维修。
②质保要求:质保期不少于 2年。
二、有意参与的供应商需按以下内容提供资料(纸质版一份)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6.报价文件(含单价、总价),该报价应包含挥发性有机物光离子化检测仪费用、运输费、搬运费和安装调试费等采购全流程涉及的所有费用。
7.提供拟采购仪器配件名称、型号、关键技术参数清单、仪器硬件配置清单等详细信息与佐证材料。
8.以上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封存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或进行有效签章。
三、采购方式
1、本项目控制价为7万元,项目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鉴于本项目前两次询价招标均因符合资格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废标,为保障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网后,符合上述报价资格的供应商,所报的产品应符合上述规范及参数等相关要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供应商报价,即可开标,并以报价最低者作为中标单位。若有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最低价相同,且所供产品的参数相同,则以抽签的形式确定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完成供货。
3、本次询价采购,以最低价中标进行采购,但不接受进口商品报价。不同供应商,可以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有意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4日下午5:30前携带或邮寄(不接受到付邮件)相关文件至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福清市东门街北46号),以收到时间为准。文件一经递交一律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0591-****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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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413/Z84U3ZoBg7S5K-6336Z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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