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4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1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0121
传 真:0591-****0121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350100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福州唯美纸业有限公司产品车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榕侯环评〔2026〕29号 |
2026/9/2 |
(此件主动公开)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414/RD11a6ABni4p5U9XQs52.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