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医院装修工程
定点竞价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东莞市中医院装修工程定点采购(废标重上项目)
项目编号:DDJJ-2025-1688830
采购计划编号:441901-2025-09255
本项目于2025-12-09 18:29:54发布公告,报价时间为2025-12-15 9:00~16:00。现将本次竞价结果公布如下:
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一、报价情况
本次定点竞价项目采用公开邀请的竞价方式,共有83家供应商参与报名,其中16家供应商提交了报价,67家供应商未提交报价。
经审核,报价有效的供应商为9家,报价情况如下: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报价(元) | 报价时间 |
|---|---|---|
| 广东泰义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13,589.81 | 2025-12-15 10:07:32 |
| 广东中义建设有限公司 | 599,868.13 | 2025-12-15 10:35:44 |
| 广东德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48,551.51 | 2025-12-15 09:19:48 |
| 广东华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 | 661,758.15 | 2025-12-15 14:31:19 |
| 广州森宇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 668,963.02 | 2025-12-15 14:23:33 |
| 广东合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18,137.08 | 2025-12-15 15:19:02 |
| 广东福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33,699.73 | 2025-12-15 12:16:26 |
| 广东瑞祥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77,361.18 | 2025-12-15 11:34:25 |
| 广东普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87,763.02 | 2025-12-15 14:55:03 |
(先按价格从低到高,再按报价时间从先到后排序)
经审核,7家供应商不能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具体如下:
| 供应商名称 | 原因 |
|---|---|
| 中蓝建投(北京)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分公司投标应以分公司资质和从业人员资质作为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从业人员资质全为总公司人员,授权书中未提及分公司可调配总公司人员从业人员,因分公司无其他响应技术人员,视为无效投标。 |
| 广东惠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山三乡分公司 | 分公司投标应以分公司资质和从业人员资质作为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从业人员资质全为总公司人员,授权书中未提及分公司可调配总公司人员从业人员,因分公司无其他响应技术人员,视为无效投标 |
| 广东华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贵公司不符合商务需求第一条,提供资料不完善,缺少个人证书,视为无效投标。 |
| 广州市中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 无提交资质证明 |
| 中山中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无提交资质证书 |
| 广东广新建设有限公司 | 无提交资质证书 |
| 广东灏明建设有限公司 | 贵公司不符合商务需求第一条,提供资料不完善,缺少个人证书,视为无效投标。 |
二、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广东泰义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时间:2025-12-15 16:00:00
成交金额:513,589.81,大写(人民币):伍拾壹万叁仟伍佰捌拾玖元捌角壹分整。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报价(元) | |
|---|---|---|---|---|---|
| 【资质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 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人员,其中至少包括一名持有有效的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一名持有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上述人员可为不同个体,但均须为项目实际参与施工的团队成员。(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本项目需任命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与现场负责人须为同一人,需具备二级建造师土建专业或以上(需提供任命函,格式自拟,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以上信息需在投标时上传提供,如缺少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材料及设备的要求】 1.供应商在采购供应前,须向采购人提交材料设备采购清单并报采购人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供应商购买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厂家批号、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书等资料证明。采购人可随时对供应商所购买的材料、设备进行监督、检查,一经查实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责令供应商整改,并暂停材料和设备的安装和施工,由此产生工程费用一律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将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对供应商每次处予合同金额的2%的违约金;仍未及时按要求整改的,采购人对供应商每次处予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采购人在日常质量检查、定期与不定期抽查中对材料设备有疑问时应对材料设备进行监督抽检,必要时进行破坏性检测。 2.供应商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中每批进入工地的建筑材料、设备必须由采购人现场代表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如未经签字批准,但材料****中心检测合格的,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每次处予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如材料不符合合同要求并且未经签字批准,****中心检测合格的,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每次处予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如未经签字批准并且材料不符合合同要求,****中心检测又不合格的,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每次处予合同金额的8%的违约金。供应商未对建筑主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并处2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违约金。 3.供应商拟投入的材料及设备应该充分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等因素,提供适宜投入本项目实施的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所有进场材料需提供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并经甲方验收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违者需无条件拆除并承担全部损失。 五、【违约责任】 1.供应商应妥善保护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2.采购人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采购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3.本工程所有设计更改,必须经过采购人书面确认后供应商才可实施,否则视为无效;若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确认而单方面更改设计并实施,则被视为供应商违约,供应商负责修复至原约定的设计,并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4.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办理验收手续,采购人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采购人负责。如采购人确需提前使用,可与供应商就现场情况确认及记录有关资料。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7.误期赔偿费的约定: ①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或完成,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支付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含30天)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 15 %违约金,并且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②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是无法履行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 30 %的违约金,并且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③采购人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供应商的违约金,不足的部分由供应商另行补足。 ④本合同所述之损失、经济赔偿是指采购人因供应商原因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此而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 8.若项目实施过程中,现场负责人与投标是提供的人员不一致的,视为虚假应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重新采购,已实现的工程量不作支付,中标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款项。现场负责人需具体处理施工组织设计与现场实施的衔接,负责现场监督、测量、记录施工曰志、上报施工进度与质量数据,并作为工程总指挥。如远程遥控工作,不参与现场工作的,不属于现场负责人。 【其他要求】 1.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注明的要求不相同时,则以图纸为准。竣工后需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含图纸、验收报告等)。 2.因项目施工涉及医疗业务区域,人员流动大,洁净要求高,相关安全施工文明措施需要确保有效地达到物理间隔效果,相关措施需经我院检查确认有效后,再行施工。供应商须无偿配合,所需的额外费用纳入供应商的成本考虑,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3.进度管理条款:工期延误处罚,因施工方原因延误,按合同金额的0.5%/日收取违约金,最高不超过10%。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经协商后可顺延工期。 4.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工程量报价清单,作为合同附件。 5.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智能化、网络、消防等系统必须能接入医院原有系统,相关费用纳入供应商的成本考虑,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6.供应商应当具有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履行相适应的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具备相关认证证书。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具有与实施本项目相关证书,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7.验收标准:工程验收须以施工图纸、消防部门审批的消防设计文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2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现行国家规范为依据,同时满足使用科室提出的功能性需求,验收结果应达到合格标准。 8.质保期:工程质量整体质保期2年,防水部分不少于5年。(1)自验收通过签字之日起贰年,在质保期内因质量而造成返工,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2)质量保修响应: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在接采购人通知后的4小时到达采购人指定的维修现场及时维修,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提供上门服务,在质保期内设置1周5个工作日服务,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则3小时内到现场、48小时内修复。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采购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施工单位维修,保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9.成交人在施工期间,必须在施工现场显眼位置设置正规施工工作警示牌,及施工实施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名称、工程工期、工程效果图、责任人、联系电话、安全标语等,经采购人确认后摆放。 | 1 | 项 | 广东泰义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13,589.81 | |
三、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王工 26385133
采购单位:东莞市中医院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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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45/1FZsIZsB8JITibH4RGY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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