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原县长途客运站 -建筑公司片区改造项目旧房拆除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G J 20 23 [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流县原县长途客运站 -建筑公司片区改造项目旧房拆除项目(重新招标)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城乡建设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国匠传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重新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旧房拆除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清流县原县长途客运站 -建筑公司片区改造项目旧房拆除项目(重新招标)
2.2 项目 地点: 清流县原县长途客运站 -建筑公司片区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 3)招标范围: 东至长兴中街,****楼、民宅,西至检察 ****楼,****城西路(具体范围以征收红线图为准),征地面积约 19776 ㎡, 旧房建筑面积约 21478 ㎡ 。拆除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征收红线图。 (因旧房拆除残值品所得费高于拆除费用,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支付拆除残值品所得费的价款 10万元人民币起(¥100000元)报价。
( 4)工作内容: 包括不限于:组织实施房屋拆除,以及购买工人意外伤害保险、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防尘降尘、渣土清运收纳、平整场地、***网覆盖等。完成拆除清运并通过招标人验收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征收范围内整栋房屋(含地下室)、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等的拆除工作,购买工人意外伤害保险、构筑安全防护设施(含人工搭架)、拆除所需费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费、交通管制费、防尘降尘(含净地种草)、土方外运、平整场地、清理、设备工具费、人工费、保险费、税收、利润以及可能漏项漏报等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无需再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4 工期要求: 在招标人移交后无特殊原因, 20日历天内拆除完毕,并在完成拆除建筑的拆除任务的同时将场地废渣及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外运,并将整个拆迁场地平整完毕,***网覆盖,经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整改,直至招标人确认已达到验收条件,整改时间计入中标人工程工期。如中标人因自身原因延长拆除时限,招标人将对中标人进行处罚,每延期 1 日处罚5000元。所扣款项由招标人直接从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所扣款不足招标人有权继续追加。中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5.验收要求: 达到拆迁场地的平整后标高保持现在室外地坪标高,按招标人要求把所有残留物及土石方全部清理外运;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建筑垃圾的处理、清理、堆放、运输、倾倒全过程安全有序;符合其他现行相关拆除规范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均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各标段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 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有经营拆除工程内容,且提供有效的拆除工程施工营业执照证明材料、③参加招标活动前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④投标人近5年完成过房屋拆除业绩证明(1.累计面积20000平以上、2.挂网业绩至少一个以上(不限制面积),(提供中标通知书, 施工 合同 和发票 及验收报告 扫描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参与班组须有上岗证书、高空作业证,拆除工证,机械操作员证等);
机械设备要求 :
( 1)高空拆除机至少1台
( 2)挖掘机带破碎锤至少1台
( 3)多功能抑尘车雾炮至少1台
( 4)液压剪至少1把
(以上设备均需本公司自 有 ,并提供相应设备购买发票、合格证 扫描件 并 加盖公司公章 )
施工证书要求:
高处作业证,挖掘机操作证,安全员证,管道工证,低压电工作业证(具体根据设备数量要求配备,证件需提供扫描件 并 加盖公司公章);
进场班组人员 要求: 必须持证上岗。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投标人若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4.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 023 年 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3日,通过“ ***网站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最高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 年 11 月23日 17 时30 分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元),没中标则3个工作日内投标保证金原账号返回(不计利息),中标则转为履约保证金且中标价款需在签订合同3日内缴清。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号名称 : 福建省国匠传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李家信用社
账号: 9030517030010000016249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如: XXXX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 年 11 月 24 日 9:00(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往 开标地点: ****中心( 清流县长兴北路 5****楼)递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上述第7.1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乡建设局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 86幢
电话: 0598-***2803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国匠传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 398-13号
电话: 187****2117 联系人:李先生
****中心名称: ****中心
地址:
清流县长兴北路 5****楼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457/AIgX7IsBkNKg6NPLISWJ.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