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以下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
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欢迎公众参与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公告期为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8015(****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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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3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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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单位地址 |
法人代表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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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锦添纺织有限公司 (调整) |
****城关镇新洋村103号 |
管智姣 |
91350426MAE7TWJH4A001P |
自2026年07月28日起至2031年07月27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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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
福建省尤溪县梅仙镇(丁家山采场、梅仙选矿厂及其附属设施、峰岩采场) |
刘海生 |
913504001559089020002R |
自2025年07月01日起至2030年06月30日止 |
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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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460/PZoFr6ABMqitpwL5r1p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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