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依法对(福能环保新材(泉州)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10月9日—10月1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福能环保新材(泉州)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伍堡集控区27号
三、建设单位:福能环保新材(泉州)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福能环保新材(泉州)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伍堡集控区27号,在现有厂区范围内进行改扩建,新增购置分选机等机械设备,改扩建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粉煤灰超细粉150万吨、年中转粉煤灰原灰10万吨。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石狮市鸿山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运输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原料由罐车运输进厂,投料时采用密闭管道输送的方式,通过罐车动力系统将原料泵入中转筒仓储存。进料储存粉尘由中转筒仓顶部的排气孔与废气收集管道相连接进行收集,1#~2#中转筒仓分别设置1套脉冲除尘器(TA001、TA002)处理后分别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卸料时采用密闭管道输送的方式将原料泵入散装筒仓储存。卸料储存粉尘由散装筒仓顶部的排气孔与废气收集管道相连接进行收集,1#~2#散装筒仓分别设置1套脉冲除尘器(TA003、TA004)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装车卸料粉尘由卸料口上方直连集气管道进行收集,1#~2#装车卸料口分别设置1套脉冲除尘器(TA005、TA006)处理后分别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
原灰筒仓进料储存粉尘由原灰筒仓顶部的排气孔与废气收集管道相连接进行收集,原灰筒仓进料储存粉尘经1套脉冲除尘器(TA007)处理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物料研磨粉尘经直连集气管道收集后引入脉冲除尘器(TA008)处理后,由1根16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成品筒仓卸料储存粉尘由成品筒仓顶部的排气孔与废气收集管道相连接进行收集后经1套脉冲除尘器(TA009)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分选粉尘经直连集气管道收集后引入脉冲除尘器(TA010)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0)排放。
原料筒仓进料储存粉尘由原料筒仓顶部的排气孔与废气收集管道相连接进行收集,废气收集后经1套脉冲除尘器(TA011)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
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维持各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升高。因此,在项目正常生产过程,厂界北侧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项目废吨袋、污泥经分类收集后置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运处置;废润滑油及润滑油空桶按相关规定进行收集、暂存、管理,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落实好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七、公众参与情况
***网上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1217
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700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481/NxjFGqEBLRKCxEZfCpKl.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