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依法对(石狮佳南热熔胶有限公司年产TPU热熔胶塑料膜153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7月7日—7月1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石狮佳南热熔胶有限公司年产TPU热熔胶塑料膜1530吨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祥芝镇古浮二十区7号(4号厂房1层、2层车间)
三、建设单位:石狮佳南热熔胶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合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石狮佳南热熔胶有限公司年产TPU热熔胶塑料膜1530吨项目选址于石狮市祥芝镇古浮二十区7号,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租赁泉州加顺彩印有限公司厂区内闲置的4号厂房1层、2层车间,建筑面积约13097.9m2,年工作300天,预计年产TPU热熔胶塑料膜1530吨。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网纳入石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拟在2层生产车间内设置17条TPU热熔胶塑料膜生产线,每台TPU流延机模头出料口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并在机身排气口处采用集气管道直接连接,其中10条生产线收集的废气合并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治理设施编号:TA001)处理,****楼顶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其余7条生产线收集的废气合并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治理设施编号:TA002)处理,****楼顶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2)。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维持各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升高。因此,在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态废物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废熔体、***网、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定期外售相关厂家资源回收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空桶及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落实好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七、公众参与情况
***网上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1217
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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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481/RB13Np8Bni4p5U9XWTB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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