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一
1.项目名称:泉州市联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粒2万吨项目
2.建设地点:****路****号
3.建设单位:泉州市联骏科技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厦门昱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泉州市联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粒2万吨项目选****路****号,租赁他人闲置厂房进行塑料粒生产经营。租赁面积11500m2;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项目职工50人,年工作300天,日工作24小时,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粒2万吨。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为间接排放方式。对照HJ2.3-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的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据,该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为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三级B。重点论证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废水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 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GB/T31962-2015《****城镇下水道水质准》表1 中B 级标准)及晋江市南港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网最终排入晋江市西北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项目周边的敏感目标分别为西北侧113m的白垵村和西南侧105m的湖内村,白垵村位于项目所在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侧风向,湖内村虽位于项目所在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但地势较高,受废气排放影响较小。项目生产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项目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及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3)噪声
根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在采取基础减振、设备定期维护,合理布局,厂房隔声措施情况下,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正常生产时对厂界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喷淋水捞起的底渣、***网清理产生的熔融残渣回用于造粒工序。
***网、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机油桶、喷淋废液、生活垃圾和纸片、废塑料(废塑料中分拣夹杂物)等。***网、纸片、废塑料分类收集后外售给可利用单位;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废过滤棉、废机油、机油桶暂存于危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土壤和地下水
项目厂区实现水泥硬化,原料均贮存于生产车间内,基本不会出现降水入渗或原料泄漏,一般不会出现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一般固废间、危废暂存间位于室内,按规范要求分别进行防渗处理,其中危废暂存间地面、裙角采用防渗混凝土,地面敷设2mm厚环氧树脂砂浆或2mm厚的单层HDPE膜或2mm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且生产车间的地面水泥硬化,污染地下水、土壤可能性很小。
(6)风险
项目生产过程中环境风险物质临界量贮存量未超过临界量。公司正常运营后,厂内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用于应对环境风险事故,项目环境风险影响相对可控。
7.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网上进行了2次信息公示。本项目公众参与中所涉及的公示、调查的时间节点、顺序和方式符合相关要求。
公示期间,无人反馈信息。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2026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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