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202 40205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晋江合鑫织造有限公司年新增印花布料40万码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福建省晋江市金井镇玉山村草湖埔区170号园区
3.建设单位:晋江合鑫织造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厦门昱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晋江合鑫织造有限公司年新增印花布料40万码生产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晋江市金井镇玉山村草湖埔区170号园区,租赁大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印花布料的生产加工。租赁1栋4F生产厂房,总建筑面积10486.2m2。总投资100万元。项目职工6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300天,日工作8小时,设计规模为年产印花布料100万码。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为间接排放方式。对照 HJ2.3-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的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据,该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为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三级B。重点论证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废水处理达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 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GB/T31962-2015《****城镇下水道水质准》表1 中B 级标准)及晋江市深沪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网最终排入晋江市深沪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 2)废气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距离项目最近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西北侧 369m处的玉山村居民区,距离项目相对较远,受废气排放影响较小。项目定型废气、印花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项目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排放源强较小,低于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及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不影响环境空气达二类区标准。
( 3)噪声
项目夜间不生产,无夜间噪声。根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在采取基础减振、设备定期维护,合理布局,厂房隔声措施情况下,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昼间标准,项目昼间正常生产时对厂界周边和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转印纸、废布料、残次品、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油以及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转印纸、废布料、残次品、废包装材料外卖给可回收利用单位,废油、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废原料空桶由原生产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5)土壤和地下水
项目厂区实现水泥硬化及绿化,原辅料储存在规范设置的仓库内,正常状况下不会出现降水入渗或原料泄露,一般不会出现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一般固废间、危废暂存间位于室内,按规范要求分别进行防渗处理,其中危废暂存间地面、裙角采用防渗混凝土,地面敷设 2mm厚环氧树脂砂浆或2mm厚的单层HDPE膜或2mm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且生产车间的地面水泥硬化,污染地下水、土壤可能性很小。
( 6)风险
项目生产过程中涉风险的原辅材料包括数码印花墨水;墨水用量少,厂内最大暂存量小,且项目生产工序简单、成熟,不会产生爆炸性环境风险;项目危险废物储存量较低,妥善处置后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7.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网上进行了2次信息公示。本项目公众参与中所涉及的公示、调查的时间节点、顺序和方式符合相关要求。
公示期间,无人反馈信息。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 .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 202 4 年 02 月 05 日 —202 4 年 02 月 09 日( 5 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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