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市达信石业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平方米石板材、1万平方米异形石板材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9月22日 — 2026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市达信石业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平方米石板材、1万平方米异形石板材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大道****号(水头镇复线石材集中区)
三.建设单位:泉州市达信石业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晋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泉州市达信石业有限公司选址于福建省泉****大道****号(水头镇复线石材集中区),项目厂房占地面积为6750㎡,建筑面积约7902㎡,总投资773.99万元,年加工30万平方米石板材、1万平方米异形石板材。项目聘用员工定员20人,均不住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时间 24 小时。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近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项目西北侧农田灌溉;远期,***网完善后,项目生活污***网,由南安市南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2、环境空气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切割、磨光粉尘经喷淋处理进入沉淀池,手加工粉尘经水帘除尘柜处理进入沉淀池,部分粉尘经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后无组织达标排放。3、噪声
项目厂区采用机械设备综合降噪措施,合理布置生产设备的平面布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北侧厂界执行4类标准。
4、固废
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污泥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定期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929
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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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485/OFGRH6EBni4p5U9XPcO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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