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15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19日-2026年9月2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5-****0820
通讯地址:****中心****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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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批复时间 |
环评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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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惠安壹好医院项目 |
惠安壹好医院有限公司 |
2026年9月1日 |
泉惠环评〔2026〕表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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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化泉州石化丙烯腈WWI焚烧炉碱渣资源化项目 |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
2026年9月15日 |
泉惠环评〔2026〕表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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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487/Jpuus6ABMqitpwL5wT1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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