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安兴港公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同意《泉惠石化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审批文号:惠环保〔2014〕119号)中的建设单位名称变更为“惠安兴港公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为“陈汉杰”。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9月8日-9月1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0820
地址:****中心****楼生态环境局审批窗口
邮编:3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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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487/awbleqABLRKCxEZfmIC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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