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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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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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市区东屿110kV输变电工程 |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东屿村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州供电公司 |
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漳州东屿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建设东屿110kV变电站,户内式;本期新建主变2台(主变容量为2×50MVA),110kV出线间隔4回(其中备用2回),10kV出线28回,无功补偿2×(3.6+4.8)Mvar电容器组。远景主变3台(容量为3×50MVA),110kV出线远景4回,10kV出线远景42回,无功补偿3×(3.6+4.8)Mvar;变电站总用地面积7773m2,围墙内面积3969m2。(2)总山~东屿改接至新东屿变11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总长度约0.28km,其中同塔双回架空段路径长约0.06km,双回电缆通道单回电缆敷设段路径长约0.22km。新建架空线路导线型号为JL/G1A-300/25钢芯铝绞线,电缆采用ZC-YJLW03-Z-64/110-1×630mm2。(3)东区~东屿I回改接至新东屿变110kV线路工程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22km,与总山~东屿线路改接至新东屿变线路工程中电缆线路同沟敷设。新建电缆采用ZC-YJLW03-Z-64/110-1×630mm2。(4)东区~东屿Ⅱ****里****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总长度约0.23km,其中新建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0.2km,新建转供电方案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03km(转供电方案电缆线路待新东屿110kV变电站建成后需拆除)。新建架空线路导线型号为JL/G1A-300/25钢芯铝绞线,电缆采用ZC-YJLW03-Z-64/110-1×630mm2。(5)拆旧工程①拆除原110kV总东线导线长度0.22km,拆除110kV总东线#50、#51共2基角钢塔;②拆除原110kV东屿I路导线长度0.22km,拆除东屿I路#29、#30共2基角钢塔;③拆除原110kV东屿Ⅱ路导线长度0.13km、110kV和里支线导线长度0.09km,拆除东屿Ⅱ路#28(和里支线#1)共1基角钢塔;待东屿110kV变电站建成后拆除转供电方案电缆路径长度约0.03km。 |
1.水环境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赁住宅区***网;混凝土浇筑养护用水大多被吸收或蒸发;汽车机械设备冲洗的含油废水经处理达标全部回用。 2.大气环境影响:扬尘防治措施按照《漳州市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执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施工实施采取隔声减振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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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文区2024年城区排涝河道调蓄改造工程项目 |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朝阳街道、景山街道、步文街道、碧湖街道、蓝田街道 |
漳州市龙文区西溪水利工程站 |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工程设计任务是对龙文区排涝不畅的部分河道进行调蓄改造,设计对东墩排涝渠中骏蓝湾段长0.89km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及两岸改造;对浦头港六石节制闸至桂林水闸段,长约5.95km,河道清淤疏浚;对景山街道浦口支流 2.06km渠段清淤疏浚,山后支渠0.8km渠道两岸改造;对浦口支流朝阳街道段 2.39km渠段清淤疏浚,朝阳街道北部片区水面面积 192 亩的沟渠坑塘清理疏浚及岸坡修复改造;对九十九湾主港道孚美节制闸至湘桥湖段,长 8.48km,河道清淤疏浚 |
1.水环境影响:施工期工作人员食宿均依托周边生活设施,项目范围内不产生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后进入隔油池和沉淀池进行处理后回用于机械冲洗,不外排;淤泥渗滤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沉淀池进行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初期雨水经沉砂后引至附近雨水沟渠排放。 2.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围挡、洒水降尘、***平台、防尘布等;清淤恶臭:设施工围挡、运输车辆密闭,配备临时遮盖设施,对清淤出的淤泥喷洒除臭植物液等;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汽车尾气:加强对施工机械燃料的管理,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封闭车厢运输。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和施工时间,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 3.声环境影响:施工实施采取隔声减振防治措施。 4.固体废弃物影响:应严格建筑垃圾的管理,设置专人收集分类,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租赁住宅区的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外运;清理的河道淤泥脱水干化后运往龙海市龙杰新型建材厂作为建筑材料使用;建筑垃圾及时清理,严禁随意堆放、丢弃,可以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应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废油脂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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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6-2109195
电子邮箱:lw****@****.com
通讯地址:****中心三层E305号、E306号龙文生态环境窗口
邮政编码:36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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