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922604755 | 项目名称 | 坪山区吉康路与盘吉路交叉口处绿地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9月04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9月17日 23时59分59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吉康路与盘吉路交叉口处 |
| 面积/数量 | 10404.17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5年(租期内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进行履约评价,若履约情况未达到公园服务标准,出租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单位按约定退租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64,922元/年 |
| 租金的递增 | 每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其他(自计算租金之日起每年为一个支付周期,由招租单位直接向承租单位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承租单位在收到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的一周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将租金上缴至财政非税账户) |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作为苗圃场地使用,仅限用于苗木种植、技术研发、科普展览等相关工作) | ||
| 履约条件 | 一、管理要求 1.招租单位负责提供场地,收取承租单位场地使用租金,由承租单位根据自身使用需求自行开展绿地清理、平整等工作,不得擅自在场地上搭建设施。所涉及的费用由承租单位自行承担。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单位不得就其对绿地的投入向招租单位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 2.承租单位应当履行日常管理职责,承担苗圃场日常管理及运营责任,定期开展安全、消防及防雷设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做好相应台账,以备相关主管部门检查。 3.承租单位应服从招租单位的管理,如有投诉、检查等,应积极配合,及时处理和整改,如承租单位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招租单位有权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限期停业整顿等方式督促承租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招租单位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4.合同期内,****城市规划改造需要停止协议规定的经营活动时,提前终止合同,承租单位需无条件服从,并在自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撤离。承租单位自行拆除设施设备,并恢复原貌。协议终止或提前解除,不追究双方责任。 5.承租单位负责购买相关保险,保险费用由承租单位承担。运营期间承租单位应对场地人员人身安全作出最大保障,以减少损失;若在运营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及侵权事故,赔付及相关责任由承租单位承担,由第三人侵权导致事故的,承租单位有权利向第三人追偿。 6.承租单位应遵守招租单位各项管理规定,水电安装及水电费、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绿化恢复等费用由承租单位承担,未包含在租金内。招租单位有权依规检查监督承租单位对承租物业的落实安全生产、卫生等措施和经营管理使用情况。 7.负面清单:擅自转让、分包经营项目,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抵押,危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超出经营范围,从事合同约定以外的经营项目;擅自将经营所用的配套服务设施改作其它用途;擅自扩大面积,私自搭建;擅自对配套服务设施进行改造装修;经营行为不文明,服务态度恶劣且造成严重后果;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违约责任 1.未经招租单位同意在租赁场地投放商业广告,或租赁场地不洁的,招租单位有权按500元/次的标准向承租单位收取违约金,且承租单位应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招租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2.承租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投保相关保险的,招租单位有权向承租单位收取违约金500元,且承租单位应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招租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3.如承租单位因有设施倒塌、漏电伤人等问题产生投诉、舆情、信访等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招租单位有权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限期停业整顿、要求支付违约金(500元至2000元)等方式督促承租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例如出现10条及以上舆情、5人及以上信访、10条及以上经查证属实的有效投诉的),招租单位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4.如承租单位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招租单位公园相关管理规定、制度要求的,经招租单位指出后承租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招租单位有权按500元/次收取承租单位违约金,一个年度内出现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情形达3次的,招租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5.承租单位违约造成招租单位损失的,如约定的违约金不能弥补给招租单位造成的损失的,承租单位应予补足,招租单位所获赔偿范围亦应当包括因追究承租单位的违约责任而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调查费、评估鉴定费、公告费、出具保函的费用、差旅费及其他维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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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说明 | 一、拟出租资产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吉康路与盘吉路交叉口处,出租标的包含绿地面积共10404.17平方米。 二、现状为空置绿地,原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坪山扣车场。绿地未实施硬底化处理,无供水,无供电,存在植被杂乱覆盖,物业以现状交付。 三、物业无产权证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履行资产管理职责),出租单位将在成交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完整移交物业。。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线上响应,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期间自行下载招租文件,并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及准备电子响应文件。***平台-“服务指南”中下载“***平台-用户操作手册(承租方)”进行了解;“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平台-“资料下载”中下载“响应文件编制工具下载”,同时下载“深圳交易集团CA下载”。相关链接如下:https://****.com。 1.意向承***平台,***平台操作指引将交易保证金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响应无效。 2.***平台操作指引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站交易公告开标时间,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异议(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异议(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联系方式详见交易公告“交易机构信息”。 4.澄清事项:招租人或交易集团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网站公布,不足3日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涉及资格条件、租赁期限、租赁面积、租赁价格等核心条款变更,重新计算公告时间。 5.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 五、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按照竞争性谈判(定性评审-评定分离)组织评审。 六、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兰工 ,联系电话:186****6368。 七、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即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 (孰低原则)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应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纳,成交人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取消成交资格,将成交人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招租人账户; 2.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按照《缴费通知书》向交易集团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根据《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八、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未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意向承租方,由交易实施机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由交易系统在一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2、成交人向交易实施机构交纳交易服务费且合同签订后,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人向交易实施机构提供双方签署的项目合同以及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或出租方和成交人共同提交书面申请等材料,经交易实施机构确认同意)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机构原路退回。 3、成交人如有需要,可将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向交易实施机构提供《转账委托书》,交易实施机构收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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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承租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交付3个月租金作为保证金,以银行履约保函的形式提交。 | 其他 | 1.承租单位自行承担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电费、水费、排污等相关费用; 2.本项目产生的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即按成交的首年月租金的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孰低原则)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人,由招租方对意向承租人上传至【***平台-报名资料】中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意向承租人,由评审专家对意向承租人上传至【***平台-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初步审查意见以评审专家对《响应文件》的评审意见为准,不对【***平台-报名资料】中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公开招租挂牌条件出租给唯一报名者(若进入了响应文件开启环节,则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响应报价)。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项目日程
| 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9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 评审开始时间 | 2026年09月21日 10时00分00秒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17日 23时59分59秒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意向承租人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其所属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总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xigongshi/)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注:1、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也不接受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人均按无效报名处理; 2、本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承租,不接受分租、转租承租,不接受分租、转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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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一)由意向承租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下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至【***平台-报名资料】中):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意向承租人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其所属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总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谈判应答文件格式”; 3.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谈判应答文件格式”; 4.谈判应答函,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谈判应答文件格式”。 (二)由深圳交易集团坪山分公司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查询,以交易集团查询为准的证明材料: 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意向承租人相关信用信息; 2.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平台系统查询的到账时间为准)。 注: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人,由招租方对意向承租人上传至【***平台-报名资料】中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意向承租人,由评审专家对意向承租人上传至【***平台-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审查意见以评审专家对《响应文件》的评审意见为准,不对【***平台-报名资料】中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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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17日 23时59分59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16,23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平台,***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平台地址:https://****.com)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09月17日 23时59分59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路****号****大厦办公12层 |
| 联系人 | 杨工/李工 | 联系方式 | 0755-****4494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圳市坪山区政府物业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深坪府〔2020〕18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招租人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3.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6.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7.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8.****城****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 10.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11.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2.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平台无关。 13.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承租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招租人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集团造成损失的,意向承租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13.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13.3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13.4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13.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招租人和交易集团损失的,招租人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进行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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