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五大专项行动涉及地块
蚊虫消杀服务项目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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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五大专项行动涉及地块蚊虫消杀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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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一、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服务标准和要求: 1、服务范围: 光明街道辖区国有土地,总面积 594.78万平方米,其中经营性储备土地121.93万平方米,未入库土地472.85万平方米 2、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 3、服务内容: (1)对所管辖地块实行分级分类防控。根据蚊媒孳生风险和往年监测数据,将地块划分为A、B、C三类风险等级,参考占比分别为4%、10%、86%,按风险等级差异化安排消杀频次,发生疫情时按实际情况动态调整。A类消杀5次、B类消杀2次、C类消杀1次。 (2) 中标单位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应去指定地点进行消杀作业。 (3)以滞留喷洒、烟雾熏杀及孳生地处理为主要消杀方式。 (4) 中标单位根据消杀作业次数完成消杀记录表,一次消杀对应着一份消杀记录表,双方各执一份,保存待查。 4、服务要求: (1) 中标单位派出的消杀作业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统一着装穿长袖衣裤并使用驱避剂以防蚊虫叮咬;注意防中暑,避免长时间暴晒,出现不适立即到阴凉处休息。 (2) 中标单位消杀作业时需避开居民食物、宠物及鱼塘,若药物污染果树、蔬菜时经安全间隔期后方可采摘;禁止在水源地清洗器械,不得将药液倒入自然水体。 (3) 中标单位作业期间严禁饮食,避免皮肤接触和吸入药物;结束后应立即更衣,彻底清洗可能接触药液的皮肤,防止中毒。 (4) 中标单位根据消杀作业次数完成消杀记录表,一次消杀对应着一份消杀记录表,双方各执一份,保存待查。 (5) 中标单位必须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得使用假药、国家禁用的药物,达到“安全、高效、环保”并交替使用药物防止产生耐药性的要求;使用世界卫生组织及国家规定的卫生杀虫药物,并把使用的药品名称记录在消杀记录表中。 (6) 中标单位的设备工具应符合安全标准,性能良好。 (7) 中标单位所属消杀人员必须按相关安全规定作业。 (8) 中标单位所属消杀人员必须持有效的除虫灭鼠上岗证上岗。 5、采购方式:竞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 年 9 月 16 日至 2026 年 9 月 18 日,每天上午 9:00 至12:00 ,下午14:00 至 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四、应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 年 9月 21 日 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楼(光翠路北7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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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20974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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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本项目为非公开招标项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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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综合行政执法队市政组
地址:****大楼(光翠路北73号)
联系人:莫工 联系电话:0755-****2330 邮箱:无
公告日期: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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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54/fkSHpKABni4p5U9XNag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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