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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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深圳市洁亚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日新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深圳佳尔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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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竞价采购,深圳市洁亚环保产业有限公司,采购金额357296元。 深圳市日新清洁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金额359728元。 深圳佳尔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金额358485.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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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洁亚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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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交金额:35729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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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项目主要是利用多功能环保抑尘车加快道路尘埃降沉速度,以防治光明空气监测站点重点道路扬尘污染,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将服务范围内大气环境中的PM10浓度降低。需配备1辆多功能抑尘车和1辆具有洒水及喷雾功能的清洗车,在大气污染预防预警期间及2026年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三次峰会核心时段加密雾炮降尘力度,对重点区域周边道路、泥头车行驶路线、高频污染道路等的保洁频次在原作业基础上增加2次,重点路段洒水和雾炮作业不少于7次,核心路段保持路面持续湿润。 二、服务时间 自签订正式合同后一年,不利天气可作业时间按不少于80天计算,具体时间根据实际路况与天气可能有所调整。 三、服务要求 1.强化减排期间,安排1辆多功能抑尘车和1辆具有洒水及喷雾功能的清洗车强化大气污染预防预警期间道路保洁力度,对重点区域周边道路、泥头车行驶路线、高频污染道路等的保洁频次在原基础上增加2次,重点路段洒水和雾炮作业不少于7次,核心路段保持路面持续湿润。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 3.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5.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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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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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城市建设办公室
地址: 光明街道翠湖社区粮油厂3****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9373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6年 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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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54/lvU90Z8BLRKCxEZf30f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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