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流浪犬收治工作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
| 项目名称: | 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流浪犬收治工作 |
| 预计采购金额(元): | 9,990.00 |
| 采购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需求概况: | 关于政府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流浪犬收治工作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流浪犬收治工作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1.深圳市华南犬类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深圳市功能犬服务有限公司;3.深圳鹏星宠物有限公司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我单位采取竞价方式组织实施,确定深圳市华南犬类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华南犬类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9990元 一、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服务标准和要求: 1、服务范围:深圳市光明区 2、服务期限:12个月 3、服务内容:参照《光明区2026年市容秩序管控实施方案》,负责辖区流浪犬收治、寄养管护及无害化处置工作,建立收治犬只档案,实现收治犬只全量登记,进出规范管理。 4、服务要求:按照《光明区2026年市容秩序管控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及要求,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辖区流浪犬只收治、寄养及无害化处置等工作,并做好相关整治台账。 5、采购方式:竞价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采购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 ****道****号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29****03 公告日期:2026年9月10日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09 |
| 联系人: | 李工 |
| 联系电话: | 0755-****9203 |
| 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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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54/wZVniqABMqitpwL5hYD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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