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业生产主体: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打造农业科技示范展示载体,根据《2025年屏南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公开遴选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粮食、蔬菜、食用菌、果树、茶叶、畜禽等农业主导产业或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遴选3个有一定规模、可持续发展的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其中至少建立1个粮食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加快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二、遴选条件
(一)合法诚信经营。基地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主体,登记注册3年以上。生产边界清晰,基地合同期不少于10年或拥有自主产权,证明文件齐全。无不良信用事件。
(二)生产基础良好。主要类型为:粮食、蔬菜、食用菌、果树、茶叶、畜禽等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种植业基地面积原则上50亩以上〈其中水稻基地面积要求100亩以上(含复种面积)〉,设施农业和生态循环等基地面积30亩以上,规模化养殖场达到(闽政办〔2014〕98号)存栏要求。产业布局合理,基地位置交通便利,区域代表性强,基础设施较好,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
(三)示范作用明显。制定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管理制度上墙,明确年度技术示范和服务任务,制定科学规范的年度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工作计划或技术方案。统一树立“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识。每个基地示范推广2项以上当年度县级农业主推技术,结合实际,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等推广应用。开展观摩培训4期以上,每期培训人数不少于20人。每个基地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10个。
三、相关程序
(一)基地申报。根据自愿原则提交2025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请表及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征信证明、土地流转证明等材料,于7月18日前将有关纸质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生态能源技术股,联系方式:0593-***1383。
(二)审核公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的单位采取材料审查、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筛选,经局党组审议,***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给实施主体发送批复文件并签订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协议书。
(三)验收拨付。基地建设完成后,实施单位需提交基地建设年度工作总结、项目支出专账和技术推广、观摩培训等相关档案资料,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验收,验收人员不少于3人。经验收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实施单位,每个试验示范基地补助8万元,主要用于标牌制作、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
附件:2025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请表
屏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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